我为群众办实事|贵州检察机关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10)

南明:在校大学生“兼职”涉嫌犯罪 检察官不诉并跟踪回访 彰显司法温度
图片
“有一个轻松又赚钱的好项目,只需要准备一些简单的资料就能获取报酬,特别适合在校大学生兼职。”2019年年底,就读于贵州某大学大三的彭某在一兼职微信群里看到这条消息后有点心动,随后与发布消息的“陈哥”联系,并表示愿意兼职,后双方通过洽谈约定,彭某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去注册公司,并开设银行对公账户,然后以900元每套、合计4500元的价格将五套营业执照及其对公账户等资料卖给“陈哥”。后彭某所在的学校开展了大量的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其意识到自己事前的行为可能涉及到犯罪,于是去市场监督局注销公司,去银行挂失银行卡,但是为时已晚,其提供的公司营业执照、对公帐号银行卡等已被他人用于犯罪活动。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彭某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但是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罪。通过联系其就读的学校,了解到彭某学习成绩好,家庭条件困难,平常经常参加一些勤工俭学、做兼职等。如果将该案一诉了之,彭某将面临刑事处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若该案适用相对不起诉,则更有利于挽救,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该院通过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彭某就读学校的师生代表等人参加,详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依据,参加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彭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近日,为延伸案件办理效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学校对彭某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到彭某回归校园后思想平稳、学习努力,已重新融入了校园生活,承办检察官感到很欣慰。
红花岗:发挥检察职能 当好食品安全“守护人”
图片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目前,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经营情况作监督检查,发现农贸市场内存在出售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日期等信息的冷冻鸡爪、干竹笋、蜡烛等 “三无食品”及 “三无产品”,针对该现象红检院立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得到区市场监管局采纳,而且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问题排查和整治,有效地促进了农产品市场规范秩序。
红花岗区检察院将持续在食品安全领域履职发力,以公益保护为核心,为群众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六枝:检察长主持听证会 提升司法公信力
图片
为全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根落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检察工作相结合,同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增强司法办案公开度与透明度。4月16日,六枝特区检察院对两件危险驾驶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拟不起诉人听取意见。会议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及值班律师参与现场听证,犯罪嫌疑人参加听证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松主持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两起危险驾驶案的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讲解了危险驾驶案件的立案标准、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决定的相关规定,并详细说明了该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理由。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全体听证员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方式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评议意见。两名拟不起诉人当场陈述意见,对自己的行为认罪悔罪,表示今后以此为鉴,遵纪守法,同时以身说法,规劝身边亲友严格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听证员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对社会的损害较小,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结果适当,符合罪责刑相适的要求。
听证会结束后,余松对犯罪嫌疑人卢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卢某表示认罪认罚,不提出申诉。
七星关:开展附条件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暨亲职教育
图片
近日,七星关区检察院冉冉工作室的检察官对一起抢劫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暨亲职教育。
2020年11月,张某、胡某等4人共谋后,以“仙人跳”的形式,殴打被害人后抢走被害人1000余元。经多次安排监护人进行亲情会见,四名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到十分悔恨。
为最大限度帮教挽救这四名未成年人,检察官联系到被害人, 经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被害人愿意接受和解。四名嫌疑人的监护人也主动找到被害人,分别对被害人进行了补偿,并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在综合考量四名嫌疑人的犯罪性质、社会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监护条件等因素后,七星关区检察院决定对四名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根据四人的情节分别确定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考察期。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四名嫌疑人的监护人教育存在溺爱、放纵等不当情形,遂决定对四名嫌疑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集中宣告,依法对四人进行训诫,并邀请辩护人、社区干部及嫌疑人监护人到场进行亲职教育。
瓮安:检察干警多跑腿 人民群众少跑路
图片
瓮安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驻村帮扶工作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困难事,维护群众利益。
近日,瓮安县检察院驻玉华社区检察干警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中了解到,该社区有9户39人农户准备申请宅基地进行房屋改造,但不了解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的情况。检察干警立即和银盏镇土地管理部门、玉华社区对接农户办理宅基地需要的条件、材料、程序并告知农户。为让农户少跑路,检察干警来到银盏镇土地管理部门,就房屋宅基地审批事宜与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该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工作的有序衔接,努力为群众提高便捷高效的服务。
来源 | 贵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