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校内小卖部拍出320万天价,学生沦为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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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图)
日前,湖南新宁县一所中学校内小卖部三年经营权拍出320万元天价的消息在网络热传。引起舆论关注后,新宁县相关方面表示已经暂停招租事宜,并展开调查。
一所中学里的小卖部,为何对商家有如此大的吸引力?
据澎湃新闻报道,新宁二中校内面积约100平方米的小卖部门面租赁经营权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挂牌公开拍卖,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68万元,最终成交价高达320万元。资料显示新宁二中是一所寄宿制中学,初高中在校生共约3200人。小卖部3年经营权320万元,平均到每个学生头上,刚好是每人1000元,按照每年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3年600天,每个学生每天要给小卖部贡献1.66元利润,店家才能收回租赁费成本。当然,商家还要更高利润。
高价拍出商店经营权的不只是新宁二中。根据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宁县城所在的金石镇藕塘小学三个校区内共约200平方米的三所商店的3年租赁经营权,同样是68万元起拍,最终拍出了103万元的价格。
作为对比,新宁县城一间距离新宁一中仅200多米,建筑面积33平方米、占地面积140平方米的文具店门面,5年租赁经营权仅卖出2.88万元。(据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什么商家愿意出比正常店面价格高得多的价格竞标学校校内商店的经营权?当然是因为校园内学生的钱更好赚。校园是相对封闭的场所,学生在校时间不能自由出入,如果消费就只能在校内商店。尤其是部分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学生每周只能进出校园一次,学生消费基本上没有选择权。而根据转让公告所附的校内商店租赁经营权合同样本,校方在乙方经营期内不得重复设置同一类型的经营项目及品种,校方应“加强管理工作,不能在课间敞开大门,让有限的购买力流失”。这意味着,一旦中标,即获得了在校园内三年的独家经营权,而学校会通过限制学生出入校园等方式保证商家的利润。
其实,同样的情形在校园中并不少见。校内商业的经营权,往往被很多学校视为摇钱树,有的高价拍卖,有的成为权力分配的资源。
曾有一段时间,一些学校以后勤社会化的名义,将学校食堂高价外包给校外第三方公司,甚至是个人。其结果是食堂饭菜价高质次,甚至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为此,2019年底,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中小学食堂不能外包了,小卖部又成了香饽饽。
而在高校里(包括职高等),除了食堂、商店,快递、外卖的派送往往也受到学校的限制。校内快递点因为与校方发生矛盾无法派件导致快递积压的新闻不时发生。而快递员、外卖员不仅难以进入校园,还曾有学校的保安把送到学校门口的外卖也打翻一地。
商家高价拍得校内商业设施的经营权,必然要通过提高价格或者降低成本的方式来获得更多回报。而学校则限制学生到校外消费,把“有限的购买力”都留给商家。在这个封闭的消费环境中,学校获得了高额经营权出让收益,商家获得了垄断利润,只有学生付出了可能高于正常市场价的价格或服务,成为被收割的韭菜。
校内商业市场化的前提,应该是首先打破校园的封闭,使学生能够在校内和校外消费之间有真正的自由选择权。封闭式管理的寄宿制中小学,也应该引入多个商家,促进校内竞争,而且要加强监管,避免商家合谋垄断。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