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同学遭遇“十年之痒” 唯一住房该咋分?

原标题:财产分割看似简单,也有令人犯难时
离婚时唯一住房该咋分?
夫妻离婚时要涉及财产分割,不论是车还是房子,都应在平等的条件下分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
然而,看似简单的财产分割,也有犯难的时候。我市就有一对夫妻,离婚时,都想拥有二人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双方为此事争执不下。
那么,夫妻二人的房子应该归谁?分割的依据是什么呢?
夫妻离婚争房产
王某和孙女士本是高中同学,在毕业后的一次聚会中,两人相谈甚欢,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经过两年多的恋爱, 二人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2009年,孙女士生下了女儿朵朵。
二人家庭并不富裕,为了持家度日,夫妻俩省吃俭用,在让胡路区购置了一户六十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在这里,两人一同度过了一段非常甜蜜的时光。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因沟通交流、家庭琐事等问题,渐渐产生了隔阂,并经常吵闹。
一晃10多年过去了,朵朵也已慢慢长大了,2020年,二人决定离婚,朵朵跟妈妈一起生活。
然而,有一件事却让二人犯了难。
这件事不是孩子该归谁,也不是存款如何分,而是双方都想要住房,都打算给对方补相应钱款。
孙女士认为,自己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极为不易,而且这所房子离女儿的学校很近。因此,最好是将房子分给她。
可孩子的父亲认为,这个房子不仅离单位近,也是自己唯一的住所,如果搬走,也将面临居无定所的窘况。
唯一房产该咋分?
这种情况下,房屋该归谁所有呢?分割的依据是什么呢?
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秦岚称,该原则是婚姻法确定的重要原则,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它强调男女双方享受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同时,应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大庆晚报记者 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