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弥渡“班主任”进群收了6014元!竟是广东3个少年干的

掌上春城讯近日,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弥城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冒用他人微信昵称及头像在微信群内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追缴回被骗资金6014元,及时为受害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该起案件作案对象为学生家长,涉案价值虽然不是很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弥城派出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此案件开展侦查。
在县公安局刑侦、网安大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长达数月的缜密侦查,专案民警最终锁定了家住广东省茂名市的刘某某(男,15岁)、何某某(男,17岁)、邵某某(男,18岁)有作案重大嫌疑。2021年3月21日,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专案民警在电白区将涉嫌电信诈骗的刘某某、何某某先后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何某某分别供述了自己因好逸恶劳,为维系日常生活开支,与他人合谋,冒用学生班主任微信昵称及头像,以收取学生资料费为借口,在学校班级微信群内实施诈骗学生家长的犯罪事实。
目前,弥渡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作案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已责令其家长带回严加管教;对犯罪嫌疑人邵某某的追捕工作在进行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何某某归案后已及时将实施诈骗所得的6014元人民币退还受害人。
图片
发还受害人被骗资金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示:
当前微信已成为人们联系交流的重要社交工具,微信头像和微信名也成为判断对方身份的重要依据。然而,冒用微信头像、昵称,摇身一变,就成了微信通讯录里的“熟人”,然后向你借钱或要钱......
针对冒用班主任头像和昵称在班级微信群实施诈骗的防范方法:
一是学校班级建微信群,群主或群管理员要设置进群验证,在确定家长或学生真实身份后方可进群;
二是家长或学生在不能核实要求进群人员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不要随意拉人进群;
三是校方要明确规定,凡是需要学生交费的,要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约定时间收取费用,尽可能杜绝犯罪嫌疑人混入班级群内实施诈骗。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秦蒙琳 通讯员:闫云春
责编:张曦
编审:周健军
终审: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