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诈骗犯大陆被判13年,台媒称“台湾顶多判3年”,网友:不可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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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微
日前,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对35名台湾电信网络诈骗犯判刑,消息一出引发岛内媒体和网友热议。台媒表述,13年刑期远远高于台湾,类似诈骗案在台湾大都判刑3年以下,难怪台湾人在海外诈骗失风被捕,一听到送大陆都吓破胆。网友直指: “这些诈骗犯就留在大陆好好管管吧!送回台湾,法官随便判,一下子出狱再继续骗人!”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消息,4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从西班牙押解回国的35名台湾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4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等。台湾中时新闻网4月20日以“还是台湾好,顶多关3年!”为题发布的文章登上该网热议稿件第二的排行榜。
文章指出,类似诈骗案,依据台湾情况,法官大都判刑3年以下,判刑3年以上件数少之又少,像此前一起电信诈骗案,主犯在大陆被判15年,但同样的犯罪情节,在台湾最重判刑6年,甚至有诈骗成员只判刑8月。主要原因是台湾法官认为,落网的被告大多是低层级人员非主要犯案人员,在量刑时通常给予轻判,所以不少台湾诈骗嫌犯在海外落网,都想回台受审。
台湾陆委会也就此插手叫嚣,跨境电信犯罪处理,台方向来主张应通过各方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电信犯罪,并将相关涉案人,带回台湾依法进行审判。对此网友痛斥:“就是台湾在司法上对诈骗案件的一再纵容宽容,最后这些年青人更嚣张,全世界架机房疯狂诈骗,那就只能让大陆来管教了。不夸张地说,是台湾害了他们。”
更有网友直指:“台湾最大诈骗集团公然包庇诈骗成员。”“这些诈骗犯就留在大陆好好管管吧!送回台湾,法官随便判,一下子出狱再继续骗人!”“台湾诈骗集团把别人一生的钱骗光骗,还说只判三年‘还是台湾好’,民进党不觉得可耻丢脸吗?不觉得台湾靠骗钱来发展经济,很丢脸吗?!”
2016年10月至12月间,卢俊铭等35名台籍诈骗犯在西班牙参加针对大陆居民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冒充电信、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先后骗取6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0万余元。
针对2019年公安部与西班牙警方合作集中引渡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至大陆,国台办曾回应称,西班牙有关方面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妥善处理涉台案件。众所周知,一段时间以来,以台湾犯罪分子为首的电信诈骗案件频发,两岸同胞深受其害,对此深恶痛绝。大陆方面坚决打击各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保护被害人权益的立场,依法将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受到了两岸同胞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理解和大力支持。到底是谁罔顾两岸同胞的权益,给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设置障碍,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一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