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杀人犯曾春亮逃匿!江西一男子获刑两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云鹤
4月2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江西法院”公众号发布消息,明知曾春亮杀了人却还为其提供财物助其逃脱,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红线。这名男子帮杀人犯曾春亮逃匿获刑两年。
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2020年8月8日早上8时许曾春亮(已判处死刑)在抚州市乐安县杀人后逃至丰城市并找到朋友陈某,当日下午14时许陈某带曾春亮去崇仁县等地送鸡蛋时曾春亮在车上向陈某借钱。当日晚上20时50分许,陈某、曾春亮在回丰城的高速上陈某接到电话得知曾春亮杀人的事情,但陈某在知道曾春亮杀人的事实后,仍先后两次微信套取现金给曾春亮并请曾春亮吃饭。之后曾春亮离开。
被告人陈某明知曾春亮系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事实、证据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犯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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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宣判。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0年8月8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因盗窃罪入狱的刑满释放人员曾春亮,潜入康家造成两死一伤后又杀害驻村干部的刑事案件轰动全国。在这次案件中,康女士的父母被曾春亮杀害,外甥被打成重伤。
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2010年5月8日刑满释放;2013年3月17日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2020年5月12日,曾春亮从浙江省金华监狱刑满释放返回抚州市乐安县。因无生活来源遂起盗窃之念。7月22日,嫌疑人曾春亮非法进入山砀村康家被发现;8月8日,曾春亮再次进入康家将康氏夫妇杀害,并且重伤其外孙,随后当地警方发布通缉令。8月13日,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名驻村扶贫干部被害,系杀人嫌犯曾春亮在逃过程中再次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