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一对亲兄弟因林权归属争得难解难分,中间还牵扯到了砍伐林木

俗话说“亲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亲兄弟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可现实生活中亲兄弟反目的事情时有发生。前几天,丹凤县村民刘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自己承包山的林木被同村村民砍伐、毁坏,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在调查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事件当事人刘某文、刘某武实为亲兄弟,他们之间的矛盾还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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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举报承包山林木被砍伐 村委会证实林地产权归属有争议
刘某文和刘某武同属峦庄镇丹凤县街坪村村民,他们是一对亲兄弟,刘某文的儿子向记者反映自家承包山的林木被砍伐。他称,村民刘某武自2020年8月份开始,先后几次砍伐、毁坏自家承包山林木,剥树皮上千株、砍伐林木300余株用来种植天麻。他将事情先后反映给了村委会、丹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丹凤县林政监察大队、丹凤县林业局,但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之后,他又将事情反映给了商洛市林业局,但还是没有结果。
记者联系到事件另一当事人刘某武,刘某武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自己砍伐了一点树,之后再没砍过,丹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来调查过,错在自己,但他砍伐的是自己林地的树木,林产证上有写明。
刘某武的儿子补充道,刘某文是自己的亲叔叔,两家关系一直不好,丹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来调查处理,他们找了证人,因为村子里山的名字都是老一辈人取的,用山来划分林地界址本来就是模糊的,证人证实自己林产证上写的争议区林地属于自己。
记者又联系到街坪村村支书,李支书介绍,刘某文的是承包山、刘某武的是自留山,中间存在界址不清情况,山上的林木是可以砍伐的,因为都办了砍伐证。而他们的争议村里之前也处理过,采取了“折中”的处理方式,从争议区中间立了一个界址,但刘某武没同意,原因是这个处理方式与自家林产证有冲突,林产证上标明争议区林地是属于自己的,所以村上的调解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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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主管部门有介入 确定林权归属后对砍伐行为做定性
记者电话联系了丹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线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件处理了,处理结果也给了当事人双方。处理单位实际是丹凤县林政监察大队,林政监查大队到村里去过几次,也调查了,事件处理详情,得问林政监察大队。
紧接着,记者又联系了丹凤县林政监察大队赵队长,赵队长向记者讲述了处理经过。“今年一月份我去了村子,和镇政府、跟村里以及当事人都了解了,这个属于林权纠纷,按《森林法》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处理,不归我们处理,所以跟镇人民政府说了,现在我们是督促镇政府尽快处理,按规定,弄清林权归属后,我们会对刘某武砍伐林木定性,定性是暗伐林木、盗伐林木还是正常采伐,定性以后就会处理。”赵队长说。
记者也联系了丹凤县林业局张局长,张局长称,这个事件他们正在处理中,在今年的二月份左右,他们就派林政监查大队去了,确定属于林权纠纷。
“现在我们和镇政府一起联合调查,因为林权纠纷追溯事件比较长,事件取证中知情人都很难找,一直在积极地处理这件事,更详细的细节因为我没有直接参与调查,就只能说这么多。”张局长说。
电话之后,张局长通过短信方式给记者发送了森林法规,根据《森林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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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表明事件归镇政府处理 镇政府却表示不知情
记者接着先后拨打了峦庄镇镇政府、峦庄镇林业站站长、峦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的电话,他们均表示,对于此事不知情。
对此,华商报-二三里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商雒 实习记者 张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