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祝玉华被公诉 受贿数额巨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据最高检4月20日消息,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祝玉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祝玉华利用其担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祝玉华,男,景颇族,1960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贡山县人大主任、贡山县委书记等职。

2014年11月到2017年12月,祝玉华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