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遇上“软暴力”敲诈勒索?引导办案+助企堵漏“两手抓”!

“太感谢你们了,不仅让我们免遭勒索,还支招堵住了企业管理漏洞,现在我们终于能够安心了。”4月12日,广州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紧紧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并送上了锦旗。

广州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是广州市花都区一家重点民营企业,产品畅销全国各地。2018年该企业遇上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全国1000多家代理商突然间不愿代理该公司产品,纷纷要求退货,并拒绝支付相关货款。

原来,自2018年9月起,刘某某与王某串通,以王某名义向全国多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公司提起恶意维权举报。为了减少损失,该公司约见两人,希望撤销举报。刘某某与王某则以撤销举报为条件,要求该企业以2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其注册的“某桑”商标,后又提出将该公司厂房过户给两人,被该公司负责人拒绝后又提出索要400万元。该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因该案涉及民营企业,花都区检察院进行提前介入,承办检察官认为以“软暴力”手段敲诈勒索,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是,两嫌疑人一直拒绝认罪,对此承办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了4点补证建议,用严密的证据证实了刘某某与王某共谋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为成功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9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提出上诉,2021年1月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该企业负责人

“一审判决后,我们公司持判决书重新赢得了多家代理商的信任,企业市场规模逐步恢复,真是多亏了检察机关为我们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敏锐意识到企业要想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必须在日常管理方面堵漏建制。“该企业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对产品质量心里没底,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机制不完善,没有在第一时间选择报案。同时,企业对经销商管理松懈,也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对此,花都区检察院及时对企业进行回访,经过充分调研,多次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建议该企业落实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过硬;强化经销商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和企业打假机制,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我们公司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机制,今年一季度销售额相比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增长。”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告诉检察官。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