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花季少女用了13年“假名”,两省警方奔忙多日为其正名

极目新闻记者 陈俊
通讯员 曾志强
自己到底名叫杨琼,还是李芳?13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建始县官店镇一个17岁的少女。
只因她4岁时父母分开,母亲马女士将她从山西长治带回建始老家生活后,将名字从杨琼改为李芳,可她的户口簿信息却没变更,也未从长治迁回建始。眼看今年17岁上高一要登记高考名额,她的身份信息却是个“假名”,为此十分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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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在建始、长治两地警方多日的密切配合奔忙之下,向教育部门正式出具证明,少女恢复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杨琼并拿到身份证,可以安心读书备考了。
今年3月26日,建始县官店镇村民马女士忧心忡忡地来到建始县公安局官店派出所户籍窗口,求助民警为她17岁的女儿办理身份证,以便女儿能顺利参加高考信息登记。
公民年满16周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业务也不复杂。但派出所民警热心接待马女士并向她了解女孩的详细情况后,发现背后的问题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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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女士陈述,1999年,她与山西籍男子杨某结识并在山西省长治市杨某的老家办婚宴,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期间,二人先后生育两个女儿,户口均落在父亲杨某名下。2008年,马女士因与杨某感情破裂,带着年仅4岁的小女儿杨琼回到建始官店老家生活。出于多方面考虑和当母亲的“私心”,马女士将小女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隐去,重新取名李芳使用至今。
“女儿一天天长大,眼看上高中了,我想给她办理身份证。”向民警介绍情况后,马女士提出请求。
“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为山西省长治市,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且需本人到场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民警耐心地向马女士解释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设身处地考虑她的为难处,承诺一定帮她多协调。
了解情况后,官店派出所所长程城立即带领民警开展走访调查,多方核实李芳的真实身份并形成调查材料。考虑到背景因素,为避免因其生父不配合,程城又迅速联系山西省长治市警方开展联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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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警方当地派出所民警也来到杨某家中,对李芳的真实身份、户籍信息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核实。4月2日,马女士带着女儿到达长治市,在两地民警的密切配合下,当日便为李芳办好身份证,少女也恢复了真实身份“杨琼”。
“怪我当时糊涂,根本没想到会给女儿的生活造成这么多的麻烦。”马女士懊恼说,当年急于忘掉在山西生活时的不快,十分草率地给小女儿重新取名,但没有及时到公安机关更改户籍信息,导致女儿的小学、中学学籍信息均与真实身份不符。
为了彻底解决少女的姓名之忧,4月20日上午,官店派出所向县教育部门和学校提供详实的调查报告,证明杨琼与李芳系同一人,以便教育部门按照真实信息为其登记学籍信息。目前,县教育部门正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杨琼终于可以安心地学习备考了。
(文中少女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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