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假证上路被屯昌交警查获 曾因醉驾被吊销驾照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0日消息(记者 石祖波)因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本应该认真反省吸取教训,可梁某健(四川籍)却不思悔改,在海南继续持假证开车上路,近日被屯昌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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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健被屯昌交警部门查处。屯昌交警部门供图
4月16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速公路中队在海屯高速屯昌互通执法站检查过往车辆。16时1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琼C3C**3的重型半挂牵引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梁某健所提供的驾驶证颜色、字体、印章等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证照有区别,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该驾驶证很可能涉嫌伪造。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显示,梁某健2018年因为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目前,还处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
根据梁某健供述,2018年8月11日,其因为醉酒驾驶被海口市交警支队查获并吊销其驾驶证并处拘役,由于现处于无驾驶证状态,为了开车方便,就花在网上买了个假证,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屯昌交警依法扣留梁某健违法车辆,收缴其伪造驾驶证,并依法对其“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65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将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车辆,同时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收缴伪造、变造的驾驶证和暂扣车辆,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