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金突然下落不明,法院调解后租客父母与房东和解

4月20日,安塞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租客下落不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促成租客王某父亲支付房东谭某房屋租金1000元,并腾空房屋的案外和解协议。

2019年7月12日,王某与谭某口头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谭某将位于安塞区某小区一间平房出租给王某,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年4000元。房屋租赁期间,王某向谭某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后,再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谭某多次联系王某要求支付租金时,发现其电话已经无法打通,四处打听,王某杳无音信。70多岁的谭某不仅收不到租金,而且冬天还得垫付暖气费,面对新的租客又不敢将房屋擅自腾空出租,无奈之下,提起诉讼,请求安塞法院依法解除合同及要求王某支付租金和暖气费。

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直接送达发现,被告已离婚,确实下落不明,其父母年纪较大,称无力代为支付租金,谭某得知情况后,坚持要求进行公告送达。办案人员考虑到公告送达至进入执行程序,时间较长,可能不仅租金难以追回,而且会进一步扩大谭某的损失。

办案人员坚持调解优先,组织谭某与王某的父亲王某某进行案外调解,双方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协商和解,达成上述和解协议,为了妥善解决问题,不留症结,办案人员亲自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地,见证王某某将房屋腾空时,谭某说了句“娃娃,在你们的努力下,问题已经解决了,非常感谢你们,我也是一名老党员,你们回去吧,我不会阻挠他们搬东西的”。下午,办案人员接到了王某某和谭某打来的电话,称东西已搬离,房屋腾空返还。

L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