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难防!趁家里人去邻村看戏,男子盗走家中38000元现金

4月19日,经缜密侦查,佳县公安局成功为群众追回被盗现金38000元,揪出“家贼”张某某。

2021年4月18日,佳县公安局接到佳县坑镇辖区群众张某报案:其卖牛、卖羊积攒的38000元现金在家里被盗,心急如焚。接报后,副县长、公安局长魏锦斌,政委刘志飞高度重视,要求刑侦大队尽快破案,为群众挽回损失,刑侦大队联合坑镇派出所火速赶往案发现场展开侦查。

侦查人员现场勘查后发现,存放现金的木箱锁头被撬,现金被盗,卡和其他物品均未丢失。被盗现场没有其他翻动痕迹,遂推断熟人作案可能性极大。民警迅速对受害人社会关系进行调查,通过排查近亲属和熟人缩小侦查范围。经过8小时连续奋战,锁定受害人的儿子张某某。张某某在办案人员的强大心理攻势下,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经查:张某某平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债台高筑。平日见其父亲将攒的钱存放于家中木箱后,萌生盗意。遂于4月18日全家赴邻村看戏之际,返回家中用铁棍撬开木箱上的锁头,拿走现金并将其藏匿。

案件成功告破,佳县公安将张某某盗窃后藏匿的38000元现金全部找回并交到了张某手里。面对失而复得的现金张某激动不已,连声感谢民警。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