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丨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这样展开<第1843期>

2021年4月21日,《辽宁日报》六版整版刊登:“一次救助转向长期关怀 单一救助转向多元救助 粗放救助转向精准救助 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这样展开”一文,内容如下:
一次救助转向长期关怀
单一救助转向多元救助
粗放救助转向精准救助
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这样展开
黄岩 刘乐
引子
前段时间,丹东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感谢信。
“检察官阿姨你们好,我是受害人梁某的女儿。感谢你们送来的3.5万元司法救助金,还帮我申请到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的出现给了我亲人般的温暖,也为我们全家带来了希望。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字一句,道出了16岁女孩小兰的心声。
让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获新生,这就是司法救助的力量。
查看数据,2020年,辽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90件,同比上升324%,向50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72万元,救助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上升410%和95%。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大幅增长的数据背后,是全省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方面所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创新。
由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由一次救助向长期关怀转变、由单一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由粗放救助向精准救助转变,“司法救助+”模式的创建,饱含我省检察机关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后半篇文章”的不懈努力。
连日来,记者深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相关联动部门以及受助人(文中皆为化名)家庭,就我省检察机关如何打好司法救助的主动牌、如何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探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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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长期关怀
在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基础上,
采取回访、结对等方式
持续关注受助者动态,巩固救助成果
刘某某记得,收到司法救助金那天正是农忙季节,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把5万元救助金送到了正在田间干活的她手中。
对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平来说,刘某某是一个让她印象深刻的当事人。2018年1月2日,49岁的刘某某被前夫用汽油烧成重伤,幸好儿子在家,才把她救下来。
“周检察官几次和我们医院沟通,我们深受感动。”凤城凤凰医院董事长于永宝说,医院决定对刘某某的面部修复手术完全免费,很大程度上是受到检察院对刘某某不懈救助行动的感染。整个手术过程,周平和同事在手术室外足足等待了四个小时,直到听说手术效果不错时,周平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发生这样的事,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刘某某的儿子一度感到自卑,甚至想辍学。为此,周平专门去了好多趟学校。“周检察官跟我说,他家的情况特殊,希望老师和同学多关心开导他。周检察官每次来都穿着制服,对待孩子就像亲人一样,给孩子增添了极大的自信。”姜老师说,孩子现在既懂事又要强,去年中考考上了凤城一中。
遭受毁容伤害,又要独立养育孩子,能迈过这道坎,连刘某某自己都没有想到。她告诉记者:“有了周检察官的帮助,我现在身心都已经走出了低谷,感觉生活又有了盼头。”
如今,刘某某的儿子已上高中,成绩排在班级前十名,隔几天他就会和周平通过微信交流:“您知道吗,现在老师和同学们都非常喜欢我。现在的我,感觉自己像春天刚出土的小草,恢复了勃勃生机。”
“我关心他,成绩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看他心态怎么样。”看到这孩子打开了心结,健康阳光成长,周平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一直跟随周平进行救助帮扶的共青团凤城市委书记赵忠乾感叹道:“如果没有检察机关这种救助之后的长期关怀,一个家境贫困、母亲毁容的孩子,极有可能会丧失生活的希望。现在,孩子重新恢复了自信,可以说人生就此改变。”
周平和同事、朋友们后期成立了一个爱心助学群,其中包括检察官、法官、律师、医生等,群成员数量目前还在陆续增加。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除沈阳大连外全省司法救助案件审核及向省财政申请拨付救助款,副主任关荣华也是这个群的成员。同样是群成员的凤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蔡明阳告诉记者:“在奉献个人的小小力量、传递温暖的同时,我也收获了正能量。”
这起典型案件背后,传递出这样一种信号,检察机关确保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只是基础。“对司法救助对象不是一救了之,也不是一次了事。” 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祥国告诉记者,“通过长期关怀、巩固救助成果,已经成为工作的常态。”
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提起司法救助案件同比上升415.62%,占提起救助案件的43.65%,共回访救助申请人475人,回访率达95%。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36个党支部还将司法救助对象作为党建帮扶联系点,不定期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开展慰问活动,了解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关注被救助人的心理动态,持续关心被救助人的生活,巩固司法救助成果,让被救助人切实体会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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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探望受助人,为他送去慰问品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
搭建“1+N”多维立体救助平台,
把司法救助“独角戏”
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
“没错,那个倡议是我提出的。当时的想法是,司法救助毕竟金额有限,最好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在2020年8月26日举行的一起未成年人被虐待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听证会上,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贵涛首次提出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
抚顺市妇联副主席贾丽华作为听证员出席了听证会,她至今记得听案情介绍时自己的心情:“很辛酸,案件受害人小莉是个只有6岁的小女孩,父母离婚后与母亲刘某一同生活。刘某作为小莉的法定监护人,却多次与男友陈某对其实施虐待,致使小莉伤残。案发后住院花费8万余元,均由小莉的姥姥借钱支付,其父无业,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犯罪嫌疑人陈某未给予任何赔偿。”
除贾丽华外,另几名听证员分别来自抚顺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新抚区民政局、教育局和阳光心理咨询中心,还有两名抚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贾丽华说:“当时通过对案件承办人和申请人进行现场提问的形式,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认为矿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流程规范、严谨。听证会从法、理、情三个角度对救助申请进行评析,听证员一致同意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但这不是救助工作的终点,参会的抚顺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刘延军告诉记者:“当时我们一致同意矿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觉得这的确是国家司法救助向社会化救助的延伸,充分展示了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法者仁心,有利于社会各界发挥自身优势并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帮扶未成年被害人。”
听证会结束一周后,抚顺市慈善总会启动“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对被害人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按比例进行报销。除3万元司法救助金外,民政、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第一时间捐款14.6万元,后续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达243万元,家属发表声明表示不再接受捐款。金贵涛说:“现在我们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越来越好,办法越来越灵活,我希望进一步构建起多元化、立体式的司法救助加社会救助体系,让被害人充分享受来自社会各方的政策扶助。”
“这是一个检察机关与地方政府、民政等部门社会救助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高祥国表示,司法救助向社会救助延伸,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目的就是为了拓展司法救助的宽度,加大司法救助的深度,加强司法救助的持续度。
事实上,矿区人民检察院的做法是对此前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会签的一份《关于建立完善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摆在记者面前的这份意见,由省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7月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单位共同制定。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做法加强了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方式的有效衔接,能对救助对象实施全方位的多元救助。每个部门都有明确职责分工,对衔接机制也有细致要求,比如,检察院给予司法救助后,对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要在调查结束后5日内移送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此,我们非常欢迎,积极对接。”
高祥国说:“我们搭建‘1+N’多维立体救助平台,采取低保、就学、就业、医疗、心理治疗等社会帮扶措施,目的是使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同步,让受害家庭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通过提升司法救助的工作质效,促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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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来到受助人家中进行回访
司法救助+动态监测
关注五类当事人
做到案件办结工作不结
在沈阳市康平县李家窝堡村,村党支部书记李忠介绍了去年一起案件的后续情况:“家里剩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只能由年迈的爷爷照顾。检察机关送来司法救助金,村里安排专人对款项按季度进行发放,孩子的生活、学习有了一定保障。”
让李忠想不到的是,接下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协调教育部门免除两个孩子的相关费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多次来村里回访,把受助人信息提供给民政部门,现在低保申请批下来,村委会也为孩子爷爷提供了一份工作,让这个家庭每月有了固定收入。”李忠感慨,正是这样的举措,让两个孩子走出心理阴影,在大家充满温情关怀的环境中成长。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我们一直将因案致贫返贫人口作为特殊群体给予关注,把他们的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将他们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今后,我们还将给予这类人群更多的关注。”关荣华告诉记者。
据了解,在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扶贫办的工作计划中,双方拟联合建立的动态监测机制正在有序推进当中。所谓动态监测机制,就是检察机关进行司法救助后,将救助情况反馈给当地相关部门,对这些人员进行进一步识别,将其中符合条件的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
关荣华告诉记者:“2020年,我们在全省救助农村贫困人口272人,救助金额549.56万元。当有以下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进入检察办案环节时,我们就会对其给予特别关注:一是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二是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三是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四是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五是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我们对这些重点人群开辟绿色通道,打造程序优先、资金优先、方式优先的救助机制,切实加大对他们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比如,对于一些已经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我们会根据回访情况,对当事人目前的生活状况进行梳理、筛查和评估。事实上,这种与扶贫部门保持联络、日常回访的做法,在我们检察机关的工作中都有尝试和体现。”关荣华说:“案件办结,工作不结,我们正在筹备建立的动态监测机制,是为了协助扶贫部门工作,也是我们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的一种体现。”
正如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祥国所说:“检察工作其实不一定非要惊天动地,通过工作中的小切口,就可能改变一些人的命运。我们愿意在这方面继续努力,以检察力量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作出更多贡献。”
观与思
守护希望
黄岩
司法彰显正义力量,救助传递人文关怀。
“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这是许多司法救助对象在接受采访时不约而同说出的一句话,它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司法救助工作,给出了最贴切的描述。
从社会意义上讲,司法救助是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通过司法救助,能最大限度地帮扶受伤害群体,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体现制度的优越性。从法律意义上说,俗称打官司的诉讼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但司法工作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通过办理案件达到维护司法权威,还公平正义于群众,还幸福生活于群众。
开展司法救助,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至上理念的根本体现。正如办案检察官周平说的那样:“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用心去守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希望之光,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多走一步,为的是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对有困难的当事人多问一句、多帮一把,及时与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协调对接,为的是争取多方联动,让温暖的力量更强大。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