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防范!贵州常见这些野生动物肇事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 彭典 陈鹏) 4月20日,《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在贵州,野生动物肇事主要体现在人身伤害、家禽家畜伤害、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害等方面。”发布会上,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一级调研员冉景丞对常见野生动物肇事事件作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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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伤害方面,贵州省曾经在独山县的麻尾、雷公山、榕江等地都相继发生过黑熊伤人甚至致死事件,群众被野猪、猕猴等伤害事件也层出不穷。
在家禽家畜伤害方面,主要有鹰隼、豹猫、黄鼬、青鼬等伤害家禽,豺、豹猫咬死羊、小猪、兔等的情况,在沿河、关岭、三都、天柱等地都发生过。
在破坏群众财产方面,主要有猕猴、黑叶猴等破坏群众的房屋、家具、电线等情况。
冉景丞发言
在损害农作物方面,主要有熊、野猪、麂子等,以及鸟类中的雉类、其他小鸟等。损害最严重的是野猪和猕猴,野猪繁殖非常迅速,破坏现象也较为普遍,贵州省一半以上的县每年发生野猪损害庄稼的事件超过1000起。
据简单统计,贵州每年受到野生动物的直接侵害造成的损失在千万元以上。《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补偿范围限于因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冉景丞表示,针对野生动物肇事,除了依法补偿外,还应该从源头上做好防范措施。具体说,应该首先做好防范,特别是对人身安全保障的防范。加强对家禽家畜的防护,减少野放,加固圈舍。不要与野生动物有近距离接触,为一些农作物增设隔离护栏。在经常发生野生动物损害庄稼的地方,改变生产模式和种植内容,改种一些不易被野生动物损害的种类。管理部门应严密监测辖区内野生动物活动情况,对种群数量和环境容量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开展科学调控,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