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起诉四川筠连县公安局 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4月20日,四川省筠连县居民、世成房产债权人郭永柱收到了筠连县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法院决定正式受理郭永柱起诉筠连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

债权人郭永柱起诉筠连县公安局

郭永柱在行政起诉书中称,原告向四川世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成房产)因修建商品房小区提供借款,至2017年因世成房产无法偿还债务,原告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该公司董事长易某辉的财产。筠连县法院在受理该案依照事实做出判决后,在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先后对世成房产开发的定水盛景楼盘共76套房屋予以查封,并于2019年12月予以续查封。在筠连县人民法院执行期间,世成房产将大量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房产出卖,蔑视法院权威,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在筠连县人民法院法官执法执行过程中,还恶意断电将法官法警等人困在电梯并悬空停在12楼这种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方式,抗拒执行和转移财产。

筠连县法院已经受理郭永柱起诉

起诉书称,筠连县人民法院依法收集初步证据向筠连县公安局报案,要求筠连县公安局对世成房产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判决、转移财产、诈骗等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原告本人也向筠连县公安局提起控告,要求被告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等对世成房产易某辉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筠连县公安局于2021年3月12日向原告送达了筠公信【2021】9号行政程序告知书,同年3月17日向原告出具送达了筠公信决字【2021】3号行政处理决定书。但至今未将立案通知书递交给申请人,也未对世成房产原法定代表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任由其于2021年3月3日时将法定代表人更换为易某祝以逃避债务、转移隐匿财产和逍遥法外。

筠连县公安局对郭永柱的回复一

筠连县公安局对郭永柱的回复二

起诉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易某辉的刑事责任。

针对郭永柱提起的行政诉讼,筠连县公安局表示,公安机关对任何违法犯罪案件都将依法处理,切实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