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男子嫖娼53岁卖淫女 卖淫女有艾滋和梅毒涉嫌传播性病罪被公诉

22岁男子与53岁卖淫女嫖娼卖淫时被抓获。而卖淫女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和梅毒仍然卖淫。4月21日,据中国检察网公布的起诉书,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已对该卖淫女提起公诉。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7月7日23时许,龙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在龙岗区某村某房内有一对卖淫嫖娼人员:嫖客名叫张某某(男,22岁);卖淫女为被告人戴某某(女,53岁),经侦查查明,戴某某、张某某于2020年7月7日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活动。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戴某某在2019年1月体检时,已发现自己患有艾滋病。2020年7月7日21时许,为牟利,戴某某来到某街招嫖。当晚,被告人戴某某先后在南约广场通过搭讪招嫖与嫖客张某某进行卖淫行为,后被民警抓获。2020年7月9日,经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 (龙岗)诊断,被告人戴某某HIV抗体确诊阳性且患有梅毒,被告人戴某某明知自身患有艾滋病、梅毒仍去卖淫, 涉嫌传播性病罪。
被告人相关信息、违法犯罪经历比对报告、抓获经过、检查笔录、证据保全决定书、清单、情况说明等,被告人戴某某供认不讳。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戴某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其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匡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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