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调解,没路费”?花溪区法院用线上调解机智化解

近日,花溪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小陈中途将装修款挪作他用,被诉至法院,在其缺席庭审后,竟还向被告表示想调解,但人在外地,没路费......

事情要从2019年6月说起,那时,居住在贵阳市花溪区某小区的小徐,和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该公司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装修小徐的房屋,工程价款为包干价138800元,工期110天。

原告小徐按期支付工程款后,被告却无故拖延施工进度,迫于无奈,小徐和该装修公司两次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工期。“但是合同到期后,房屋仍然处于大面积未完成装修的杂乱状态,既不能入住,又不能交易。”小徐说。

在了解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小陈已将工程价款挪作他用后,小陈遂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赔偿精神损失等。开庭当天,被告却未到庭,法官尝试拨打小陈电话,电话拨通后却一直未有人接听。

法院缺席审理后,原告和被告自行进行协商时,被告向原告表达了想调解的意向,但迫于自己在外地,不好请假,且没有车费,不能前来,同时也清楚地向原告表达了自己正努力打工挣钱偿还的实际情况。得知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遂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贵州移动微法院”进行在线调解,有效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最后,双方通过在线调解达成协议:在扣减已装修的价值后,被告小陈同意2022年5月30日一次性支付小徐装修款71000元及部分违约金,双方因装饰装修导致的损失一次性了断,一场“闹心”的纠纷就此化解。

“互联网+”正在司法领域大显身手,依托“贵州移动微法院”,“指尖诉讼”“掌上办案”正一步步走入寻常百姓家,案件当事人不仅可以在网上立案、缴费、查询案件,还可以与法官在线联系,进行线上视频开庭和调解,信息化的诉讼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为当事人减负,有效增强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李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