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撞交警”详情披露:司机为逃避检查撞倒交警并拖行40米,还撞上对面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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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晚,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在酒驾整治行动中,一牌号为云AW**69的小车驾驶人涉嫌酒驾,为逃避检查强行冲关,将正在执勤辅警吴某撞倒并拖移近40米。目前受伤的辅警吴某正在医院抢救,经初步诊断,吴某头部外伤、胯骨骨折、大腿骨骨折等多处受伤,暂无生命危险。
当晚,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沅安路与北风坡交汇处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按照勤务相关规定,大队警员在道路上设置铁马和锥桶。20时28分,一辆云AW**69白色越野车沿沅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渔父阁附近时发现有交警设卡进行酒驾整治行动,立即调头企图逃避检查。逃离过程中,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左前方反光镜撞倒正在执勤的辅警吴某,拖行吴某40米左右后,该车与对向车道行驶小车发生碰撞,致对向小车车辆受损,吴某在碰撞过程中摔倒在地受伤,当场昏迷,肇事车辆迅速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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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于21日1时50分将犯罪嫌疑人梁某达(男,1982年出生,常德市武陵区人)抓捕归案,并迅速对其抽血送检酒精含量。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记者了解到,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袭警罪”作为新增罪名纳入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潇湘晨报记者蒋伟岸 通讯员刘小满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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