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一盏 “小橘灯”照亮孩子们的心路

“同学们,如果在路上遇到陌生人以行动不便为由让你送他回家,你该怎么办?”

“老师说过,不能和陌生人走,我可以帮他求助便民警务站的警察叔叔帮忙。”

4月15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第二小学的学生们走进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小橘灯”法治课堂,与检察官在互动中学法。

精河县第二小学的学生参观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小橘灯”法治课堂。

课堂上,该院检察一部检察官张雨给同学们讲述了如何防范诱骗、性侵、诈骗、暴力、毒品等犯罪行为,以及如何谨慎交友等问题,让同学们学会安全自护以及应对犯罪行为的方法。

“宝贝要注意,防侵害要牢记,裤衩和背心处别人不能摸。不要和人去偏僻角落,食物饮料糖果玩具,不占小便宜。遇到威胁和暴力敢说不!快远离,遇到坏人告诉家人拨打110……”在播放视频时,一曲朗朗上口的自护儿歌响起。画面上,憨态可掬的小龙人用简笔画教同学们认识身体部位。

结合视频内容,张雨给同学们讲了一个普法小故事。

暑假期间,上四年级的小花回奶奶家度假。小花经常去好朋友洋洋家玩,洋洋的爷爷给小花买零食,还在她身上乱摸。小花将此事告诉了奶奶。最终,洋洋的爷爷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六年级三班学生阿依迪娜·阿曼江说:“通过观看视频,我了解了身体的小秘密,听了普法故事,我懂得了遇到威胁时要勇敢地说‘不’。”

课后,张雨带同学们参观了该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

张雨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好几场法治宣传直播活动,向大家介绍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通过检察开放日、网络直播等方式,让社会各界感受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关爱,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小橘灯”法治课堂是精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的亮点之一。该工作室成立于2020年12月29日,先后以课堂普法、网络直播等形式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让未成年人及家长、社会人士了解该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发挥的作用。目前,该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实现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的询问、取证、医疗检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亲属带来的心理伤害。

精河县第二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时宁浩说:“今后,我们将组织不同年级的学生到检察院参观,让同学们学会保护自己,远离未成年人犯罪。学校与检察机关联手的目的,就是共同呼吁社会各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精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给精河县第二小学的学生上法治课。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蕾 郑旭磊 李腾

编辑/吴幸子

主编/陈 楠

总编/王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