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这事,他顶着交警行驶近千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私家车日益增多
但也伴随着各种交通陋习
违停是最为常见的一种
交警部门加大了整治查处力度
可有些人不但依然我行我素
还因违停被处罚而恼羞成怒
做出了不理智的危险举动
2021年4月13日17时许,在新干县金川镇丰瑞府邸路段,新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组织民警对违停车辆进行整治。整治现场,一违停车主胡某反复恳求民警通融,民警当场拒绝并告知其无法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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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听后恼羞成怒,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态度,称自己的车子反正已经有很多违停记录、还未年检等问题,一边说着一边坐进了驾驶室。此时,执勤交警来到胡某车旁,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胡某拒不配合,发动汽车驶离现场,交警则被挂在胡某的车门上拖行,情况十分危急,交警多次进行警告,胡某仍然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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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车子拖行数十米后,民警双脚跨上小车驾驶室,用右手抓住主驾驶座位,左手抓住车门,身体部分挂在车外。车辆就这样一路行驶了近千米的距离,直至被赶来的支援警力逼停。经鉴定,执勤交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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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法律权威不容挑衅。作为公民,需要尊重法律,服从法律权威,而警察执法是法律意志的体现,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公民能够履行基本义务,配合警方,可以减少很多矛盾冲突。如果对警察执法持有异议,可以记下执勤民警的警号等识别信息,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或者申诉,就是不能用暴力阻碍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施行。
来源/ 新干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