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丨祁阳县:一名公职人员“资质挂靠”被记过处分

红网时刻通讯员 陈黎婷 记者 王义正 祁阳县报道

“之所以犯下如此错误,都是我自己学习不够,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更没有从严要求自己导致的。感谢组织的关心保护和及时纠正,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近日,永州市祁阳县农业农村局一名在编职工因将自己的施工员资质证进行挂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查处后深刻反省道。

2020年11月,祁阳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接到湖南惠利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举报称,在一次招标活动中,湖南筑航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汤某建既是工作人员,又是招标单位祁阳县农业农村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局的在编职工,且汤某建还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接到举报后,祁阳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通过调取汤某建在机关、筑航工程有限公司两处的社保缴纳情况以及汤某建个人银行流水,并找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对汤某建兼职取酬情况和施工员证资质挂靠情况进行核实。

经查,湖南筑航工程有限公司从2016年4月至今一直为汤某建缴纳社保,并凭借汤某建的施工员证在2020年双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招标中中标。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汤某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的施工员证挂靠公司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给予汤某建记过处分。

该案查处后,祁阳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通过自查、个人承诺,全面整改,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并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签订个人承诺书,以杜绝国家公职人员资质挂靠兼职取酬现象,让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工作,积极向上,以达到风清气正的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