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功查处一起随意倾倒垃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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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堵格镇工作人员在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巡查中发现G353堵格镇半箐段有在公路边随意倾倒白色垃圾现象,当事人已不知去向。得知这一情况后,堵格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白色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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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相关执法部门就此事展开了调查。经核实,事发当天,当事人丁某某驾驶车辆途径G353堵格镇半箐段公路时,暗自抱有侥幸心理,直接将随车的塑料泡沫、塑料袋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公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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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执法人员将当事人丁某某口头传唤到县城管局,对其违规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资料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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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执法人员介绍,丁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丁某某处以2000元行政处罚,并承担垃圾代理清除费用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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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是会东县齐心上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关键时期,顶风作案严重污染生活环境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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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持续建立健全城乡联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对偷倒乱倒垃圾行为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不断巩固辖区环境治理提升成果,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享有良好环境的生动局面。
记者 舒荣剑
编排 孔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