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市新政:调整9区增值税征免年限至5年

据证券时报网消息,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编辑 林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