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连城】连城法院:聚法治合力 护美丽连城

连城法院:聚法治合力 护美丽连城

记者:童小燕 马彪

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司法局、曲溪乡河长办组织社矫人员和河道专管员,到“九龙江源头”冯地村开展“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生态连城”生态环保义务劳动,对河道进行清洁维护。

连城县曲溪乡司法所所长 江水生:

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内容,不仅能够增强社矫对象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接受矫正、教育之后实现人生价值的转变,而且能够达到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连城山水,价值连城。近年来,连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水生态环境保护共治机制。

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桂聪:

我们法院在水生态环境保护这块,主要围绕水资源环境保护、水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打击、修复、预防、联动、教育“五位一体”保护模式,同时与行政部门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保护共治合力,共同呵护连城的绿水青山。

2019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完善生态环境审判机制,先后成立水事审判合议庭、七人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审判合议庭,以及生态环境审判专家陪审咨询库,进一步优化审判组织架构,发挥生态环保专家陪审作用,筑牢司法护水屏障,实现生态刑事、民事、行政、非诉执行审查“四合一”,先后审结、审查各类生态案件274件,为涉水案件及生态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专业化法治化保障。

与此同时,连城县人民法院还不断健全涉水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内外协作联动”体系,持续提升“1+n”“生态司法+”工作模式,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水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将生态环境修复性司法纳入社区矫正内容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切实加强水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有效预防、控制、减少了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保护共治合力。

为进一步构建联动保护平台,连城县人民法院还与县水利局联合建立水环境(涉水事务)共建监测联络点,与连城生态环境局共建“水生态环境监测联络室”,并在县河长办设立“派驻法官工作室”,在冯地村、培田村等地设立“生态法官工作室”“水生态环境监测点”“增殖放流司法教育点”等,切实压实保护共治责任,积极构建打击、修复、预防、联动、教育“五位一体”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实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修复一方”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共同打造水清河畅、景美岸绿的水生态环境,全力呵护连城绿水青山。

冯地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刘应增:

县法院在村里设立了“生态法官工作室”,建立农村法律书屋,设置生态司法责任栏和生态典型案例展板,提高了村民的法治和环保意识,有利于九龙江的源头保护和我村的美丽乡村建设。

连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李向阳:

通过强化与我们河长办的联动协作,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在了前面,既助推了全县的“河长制”工作,也形成了一股共护连城水生态环境的合力。

仅2020年,连城法院就参与县河长办督办涉水案件10余起,开展“联合打击”“专项打击”行动2次,河道联合巡查10余次,涉水普法宣传5场次。2018年以来连城实现全流域国考断面I-Ⅲ类水质达标率达100%。

下一步,连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探索深化“生态司法+”工作,以法治的力量守护连城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为连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09/10

网编:吴清兰 罗丽婷 吴秋静

责编:邹定专 张铃‍

审核:黄水林 叶先锋

监制:李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