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双开,两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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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宝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宝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宝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宝华简历
刘宝华,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河北宁晋人,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
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其间: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中央讲师团(江西)党委委员、团委书记;1990年至1995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大学在职学习,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其间: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机构改革待分配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正司局长级)
2014年5月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其间: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63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7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历摘自国家能源局网站)
两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一级法官于宝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一级法官于宝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于宝良,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山东省武城县人,大专学历,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
1990年9月至1992年4月,呼伦贝尔盟交通学校教师;
1992年4月至2002年10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
2002年10月至2006年4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
2006年4月至2013年3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2013年3月至2018年7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2018年7月至今,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一级法官。
二、牙克石市公安局暖泉派出所科员王宏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牙克石市公安局暖泉派出所科员王宏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王宏志,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吉林扶余人,大专学历,200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1月参加工作。
1990年11月至1994年11月,部队服役;
1994年11月至1997年11月,阿荣旗林业公安分局民警;
1997年11月至2001年8月,牙克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
2001年8月至2008年7月,牙克石市公安局建设派出所民警;
2008年7月至2020年5月,牙克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科员;
2020年5月至今,牙克石市公安局暖泉派出所科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呼伦贝尔纪检监察
初审:明玉 刘琳娜 闫向徐
主编:范鹏春
监审:郭利强 梁文秀
发布:乌海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