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五年,妈妈终于和小雨在一起过了个年……

“无论你的婚姻关系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你对孩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孩子父亲的去世,对你、老人还有孩子本身来说都是不幸的,守护好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对死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慰藉。”山西省临汾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里,曹迎春检察长正在对小雨(化名)的母亲李丽(化名)释法说理。
今年10岁的小雨,5个月时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5岁时妈妈李丽改嫁,小雨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两位老人年迈,对于孙子小雨的学习辅导常常无从下手,且小雨越来越叛逆,管教起来更是力不从心。另一边李丽在改嫁之后很少关心过问小雨的情况,迫于种种困境无奈之下,小雨的奶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要求李丽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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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丽在远嫁异地之后,与现任丈夫生下一女,要共同承担家中6口人生计,重组后的家庭生活十分拮据。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经查询发现李丽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228元,李丽最终仅支付1000元抚养费。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多次走访小雨的家庭、社区和学校,观察到由于长期缺乏来自父母的关爱陪伴,小雨确实和同龄孩子相比在学校有些孤僻胆怯,在家中叛逆敏感。检察官向学校反映了小雨的特殊情况,提出希望老师多留意小雨的在校状况,多加关注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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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小雨的情况,检察官决定对小雨启动全面司法保护。当再次来到小雨家中,恰遇小雨的爷爷(靠打工为生)受伤卧床,家中面临重重困难......我院决定对小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调查核实和举行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之后,向小雨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解决其家庭经济上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只是解决了小雨家中的经济困境,但小雨的敏感叛逆如何解决,小雨最渴望的是什么,检察官很清楚接下来要做的工作。一方面,经过和小雨奶奶沟通,借助临汾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为小雨申请指派到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青少年维权专员”定期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通过市检察院与小雨母亲所在地检察机关联系,共同对李丽和她的家人进行亲职教育,帮助他们克服现有困难和心理隔阂,为母子二人创造更多机会相处陪伴,帮助孩子找回缺失的母爱。同时,也做好小雨祖母的工作,为小雨妈妈回其家中看望孩子或视频电话关心孩子提供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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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理当中,检察官对小雨学校老师、小雨的心里辅导老师进行定期回访。老师反映孩子现在比原来活泼了许多,和同学们相处得很好,再也不是原来那个孤零零的样子。与此同时,在承办检察官和小雨心理辅导老师的共同教育劝说下,李丽也意识到作为母亲的失职,李丽的丈夫也接受了小雨,夫妻二人就小雨问题达成初步共识。
春节期间,李丽将小雨接到其现任丈夫家中共度春节。这是李丽再婚五年后,小雨和妈妈首次度过的第一个春节。照片中,小雨依偎在李丽的现任丈夫这位“新爸爸”怀中,重新感受到来自家庭及父母的陪伴与关爱,过了记忆中最幸福、最渴盼的春节,让“妈妈再爱我一次”照进现实。
4月12日,李丽按照承诺定期来看望小雨,并如约来到临汾市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告知李丽现在小雨的爷爷奶奶有一些困难,希望她能全然放下心里隔阂,处理好和小雨爷爷奶奶和现任丈夫家庭之间的关系,照顾小雨一段时间。李丽也表示自己正在想方设法的解决目前的困难,以后有机会把小雨留在身边,同时也会尽快安顿好,过来照顾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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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过后,检察长同心理辅导老师和团县委书记等一同驱车前往小雨的爷爷奶奶家中,询问回访了小雨近期情况,并告知其如果需要志愿服务可以向县团委寻求帮助。
“上次见你时我们说要让母爱回归,现在孩子的心愿实现了,这其中有李丽付出的努力,但她毕竟还面临许多现实的困难,你们要多体谅理解她的难处,孩子健康成长才是你们家的大局。”检察长对小雨的爷爷奶奶说。
“为了我们的孩子,你们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非常感激。我们愿意放下以前,她是小雨的妈妈,当然也是我们的家人,我们会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她,大家一起把小雨好好抚养长大。”小雨的爷爷奶奶承诺。
走访小雨的爷爷奶奶之后,检察官和心理老师再次去到小雨的学校。也许是因为中午的母子相处时光,小雨的心情看起来比往常更加开心了许多......
该案是临汾市古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临汾市“未成年人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一次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对外是用足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以求极致精神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不是简单就案办案、解决一时之需,而是注重从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根本出发,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异地协作、亲职教育,既帮助解决当事人家庭上的燃眉之急,同时注重未成年人后续救助,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履职尽责、“办实事”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实现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综合保护,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文转自临汾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