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场3号,见证大连公安传奇

大连市警察总局旧址

1945年-2021年市公安局办公楼照片

大连市警察总局旧址位于西岗区人民广场3号。

1945年11月7日,大连市警察总局成立。同年11月25日改称为大连市公安总局。赵东斌(赵杰)为公安总局局长,韩光为公安总局训练处处长。在筹建警察总局前后,相继建立了甘井子、西岗、沙河口、寺儿沟、岭前、旅顺、金州、大广场等警察局。到1945年11月下旬,全市9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公安机关。截至1946年底,全市人民警察队伍有近万人。

该旧址现为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市公安局(建警初期)

人民广场3号,这个矗立于广场东侧的现代风格建筑,始建于1936年,原为日本殖民时期关东州厅警察部。1945年11月,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城市警察力量——“大连市警察总局”成立,总局机关便设在人民广场3号。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的大连公安,是一支特殊的部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最早成立的城市人民公安机关之一。时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的韩光,以公安总局训练处处长的身份开展工作;首任总局局长赵东斌,就是一位带兵打仗的司令员;总局从建制到训练,完全按照人民军队的模式进行。大连公安为巩固地方红色政权和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76载薪火相传,76载风雨兼程,大连公安守护滨城的使命,从未改变。

公安总局警察学校第四大队:关东公安总局摩托学校第一期毕业全体摄影纪念 1947年10月30日于大连市

成立:

红色照亮滨城

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苏联红军按照《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有关协定,于8月22日进驻旅大地区,并实行军事管制。光复初期的旅大,社会形势极为复杂,少数不甘心失败的日本法西斯分子负隅顽抗,敌伪势力蠢蠢欲动。大连伪商会会长、大汉奸张本政等人,与原关东州厅长官今吉敏男相勾结,打着“协力当局维持社会治安并谋民生”的幌子,成立“大连地方自卫委员会”(后改为治安维持会),妄图操纵大连地方政权。国民党当局凭借与苏联政府签订的条约,挂出国民党大连市党部的牌子,与治安维持会沆瀣一气,组成国民党党政军筹委会,为国民党接收大连作准备。

此时,大连社会秩序十分混乱,盗匪四起,交通阻塞,商店关闭,工厂停工,学校停课,经济完全瘫痪。人民群众渴望有一个代表自己利益的新政权早日接收管理城市,稳定社会秩序。

1945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抓紧时机,尽快搭起大连市党、政、群领导机构的框架,早日掌握大连政权”的指示精神,以韩光同志为书记的中共大连市委立即开展工作。期间,八路军山东军区滨海三分区司令员赵杰奉调东北,并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于10月下旬赶到大连,见到了中共大连市委书记韩光。见面的第二天,韩光同志就将赵杰引见给苏联红军大连警备区司令官高兹洛夫中将。见面时,韩光同志明确强调:“这是我党派来的警察总局长赵杰同志。”为了不公开暴露身份,在高兹洛夫的提议下,赵杰改名赵东斌。1945年10月23日,苏军大连警备司令部签发委任状,由赵东斌同志担任大连市警察总局局长。11月7日,大连市警察总局成立,总局机关便设在现在的人民广场3号。为区别旧警察署,11月25日,改称大连市公安总局。至此,全国最早成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城市人民公安机关之一就此诞生。一缕红色曙光刺破阴云密布的旅大地区,人民群众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公安队伍。

公安部队战士

人民警察队伍

顺利组建

1945年9月,以董崇彬等7人组成的东北抗联大连工作组被我党派到大连,协助苏联红军开展工作。工作组抵连后,董崇彬、刘玉泉、季喜林被苏军大连警备司令部分别任命为沙河口、甘井子、小岗子苏军警备司令部副司令,负责管理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他们到任后,立即着手解除各类非法武装,对于整治改善当时混乱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时,在刘玉泉等抗联同志的积极接洽下,我党领导的“胶东海外各界抗日同盟总会大连分会”部分同志顺利进驻甘井子警察署并掌握了领导权。此外,沙河口电车公司的200余名青年工人被招收组成了沙河口治安大队。10月下旬,扩招后的治安大队被正式收编入新成立的沙河口警察局,由中共辽东军区派来的干部秦树云出任局长。而由胶东派来的中共干部马兆文也被安排进入小岗子警察局,并出任局长。1945年11月,东北抗联大连工作组奉命离连。他们在大连期间,积极筹建人民公安力量,使得甘井子、沙河口、西岗地区的人民警察队伍得以顺利组建,为大连公安的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缴获的枪支弹药及委任状等物品

五年破获敌特案件

464起

由于当时形势需要,刚成立的中共大连市委暂不对外公开,市委机关不仅与公安总局同在一处办公,对外也称为公安总局训练处。韩光同志对外即以公安总局训练处处长的身份开展工作,而在组织内部则是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同时按照当时各解放区通常由书记兼任武装部队政委的做法,韩光同志也兼任公安总局政委。行伍出身的司令员担任公安总局局长,市委书记任政委,大连公安创建之初在领导配置上就具备了一支正规作战部队的规模与气魄。同期,市委党校以“公安总局训练处生产研究班”名义办学;我党领导的首个最大的现代化军工联合企业大连建新公司,以公安总局工业科的名义开展工作;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前身为公安总局司法科;市干部疗养院的前身为公安总局第二疗养院。

从全歼国民党大连市党部及地下武装,到平息动乱的日本法西斯暴徒,1945年至1949年间,大连公安共破获敌特案件464起,处理案犯3700余人,缴获各类罪证40000余件,遣送日本侨民21万人次。

刘玉泉、董崇彬

为新中国培养

大批公安干部

作为一支特殊的部队,大连公安从创建之初就时刻准备投入战斗。正因为这样,公安总局当时对于警察队伍的训练,完全是按照人民军队的要求进行,从基本动作到实战演习,每周训练两次。此外,也组织开展公安业务学习,如治安、户口、交通管理、刑侦破案等。这些学习训练对于提高警察队伍的战斗力起到了很大作用,为当时搞好社会治安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1946年2月15日,时任东北民主联军政委的罗荣桓同志在去莫斯科途中,路经大连,他指示公安总局领导,在解放区建设警察队伍,大连是第一个。一定要把警察队伍绝对地掌握在党的领导之下,同时要加强警察干部培养,迎接全国解放。根据罗荣桓同志的指示,旅大公安总局警察学校于1946年9月正式开办。到1949年底,警察学校共举办7期,培训学员3718人。此外还举办各种不同内容的培训班。有总局创办的党训班、警校自办的政治训练班、干部训练班、锄保训练班等。通过这些不同内容的培训,为公安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熟练并懂军事的干部。

1948年8月14日,时任公安总局局长周光在总结三年支援前线工作时说:“总局过去扩军支前,输送兵员达3万多人。其中警察调往前方14360人”。在向前方输送兵员的同时,公安总局还向新解放区陆续支援干部。1948年,向辽南公安处调去派出所长30名,向哈尔滨市公安总局调去干警52名,向新解放区沈阳支援200名派出所长级以上干部参加接管工作。1949年3月、4月、7月,又先后抽调118名干部支援江南新解放区。

随着大连市行政建置的变化,大连市公安局先后称关东公安总局、旅大公安总局、旅大行政公署公安总局、旅大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旅大市公安局、旅大市革命委员会人保组等。1981年3月5日,正式改称大连市公安局,就此掀开了滨城人民公安事业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