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逾期未检、没有投强制责任险……扣3分罚200,处罚2倍保费!

日前,咸阳高交大队在开展二季度“迎七一强整治保平安”攻坚行动中,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快速查获一起机动车逾期未检且未按规定投保强制责任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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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上午11时50分,西宝中队民警巨巍、孙建峰西兴高速三桥收费站在进行缉查布控时,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陕A2H***雪佛兰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该车存在逾期未检违法行为,请拦截查处。
民警立即设卡将该车拦截。经过综合信息平台查询,机动车驾驶人刘某某(男,1984年2月出生,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黑山镇人,持A2证)驾驶的机动车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购买的强制责任险截止3月底到期,系逾期未检且未按规定投保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刘某某辩称,自己知道车辆未检,可是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抽出时间去检验。针对逾期未检且未购买第三方强制责任险两项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刘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民警的教育刘某某表示接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刘某某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违法行为扣3分罚款200元、对未按规定投保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给予二倍保费的处罚。
(TY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