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这部分特殊人群注意了,这个通知与你密切相关

4月19日,洋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汉市社险发〔2018〕1号)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在洋县人民医院开始办理,现将慢性病申报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洋县医院医保科
二、申报时间:2021年4月20日—5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资料
(一)新申请人员需出具近两年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复核人员近年未住院的需携带原《汉中市慢性病门诊审批表》及近期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等病历资料;
(二)填写《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表》,在洋县医院院医保科窗口领取,两张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
四、办理流程
携带以上申报资料,由诊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并填写鉴定结果及治疗用药方案后将资料及申请表交由县医院医保科,由医院专家鉴定组审核通过,送县医保经办中心复核后,报市医保经办中心复核备案,7月起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五、相关要求
参保人员要严格按照《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提供与申报病种一致的病历资料,资料不全或与申报病种不相符的,均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门诊慢性病通过审核享受待遇有效期为二年,凡到期未复审的将终止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
(二)参保患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慢性病患者一年内只能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慢性病零售药店。
慢性病定点医院:洋县人民医院、洋县中医院
慢性病定点药店:洋县利民药店有限公司、洋县仲景医药超市有限公司、陕西美致惠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康店
附:汉中市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门诊年度内统筹支付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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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三个病种仍执行原政策,即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比照住院个人负担比例等有关规定,每季度(三个月)报销一次。
(D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