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开展电动单车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近日,石楼县交警大队将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单车和驾驶电动单车超员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县交警大队通过在县城学校附近路段设立执勤卡点,抓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节点,针对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单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采取登记违法学生信息、暂扣电动单车、告知学生所在学校及家长的方式,积极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对进驻辖区的两家电动单车公司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其和交警大队签订责任状,一周之内必须在每辆单车显要位置上张贴安全宣传标签,响应群众呼声,积极为民服务。
郑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