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等9件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其中包括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拟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严格规范村庄撤并等行为。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澎湃新闻注意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于4月26日至29日在京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等9件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臧铁伟介绍,2020年6月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和12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在本法中进一步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增加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保障种子安全等内容。二是,在总则中突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并增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规定。三是,健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内容。四是,完善对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五是,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六是,加大乡村振兴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