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豆”VS“巴布狗”?企业“傍名牌”要注意:已有公司被罚500万!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文/图
“巴布豆”VS“巴布狗”,企业“傍名牌”,法院会咋判?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黑”竞争对手,咋维权?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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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
三年时间,郑州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1.2万件
2018年3月2日,郑州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河南商报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三年来,郑州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12693件,共审结案件12669件。
这些案件有何特点?
郑州中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赵健良表示,这些案件涉及行业领域广,当事人诉请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涵盖了玩具、衣服、食品、医药、通信、机械、农业等诸多与群众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领域。
此外,案件标的及社会影响也逐年增大,赵健良说,权利人一审主张侵权赔偿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2018年有23件,2019年有67件,2020年有90件。
【案例】
A、“巴布豆”VS“巴布狗”,企业“傍名牌”,被判赔500万元
发布会上,赵健良还公布了数起典型案例。
原告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儿童用品公司)是生产、销售童装童鞋的企业,其享有“巴布豆”等8项注册商标权利。该公司经过多年来持续宣传,“巴布豆”相关系列品牌已具有一定知名度,2003年至2012年连续九年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被告福建晋江某鞋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某鞋服公司)的关联公司上海某公司取得涉案部分商标权利授权。授权结束后,晋江某鞋服公司和其另一关联公司某市巴布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某市巴布豆公司)先后注册了大量含有“BABUDOG”、“巴布狗”等元素的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后上述商标被认定系采用了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
2019年6月—10月,原告在郑州市等多个地区公证购买了涉嫌侵权的童鞋后,向郑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晋江某鞋服公司及某市巴布豆公司等停止生产、销售行为;停止使用“某市巴布豆公司”企业名称,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郑州中院审理后认定某市巴布豆公司、晋江某鞋服公司等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决某市巴布豆公司、晋江某鞋服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在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巴布豆”字样,在企业网站上停止使用域名。
宣判后,某市巴布豆公司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抢注商标”、“傍名牌”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本案中,晋江某鞋服公司、某市巴布豆公司注册的商标,属采用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的行为,被诉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其自始不享有被诉商标专用权,其在被诉商标被宣告无效前的使用行为,同样侵害了某儿童用品公司涉案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黑”竞争对手,他们“栽”了
黑龙江省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某农业公司)与盖州市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州市某公司)同为主要经营肥料的企业。
2020年,黑龙江某农业公司发现,盖州市某公司在某APP平台上发布了一篇名为“揭露某农业骗局!快看你身边谁中招了?”的文章,该文章列举了黑龙江某农业公司所犯下的“十宗罪”,随后,黑龙江某农业公司以盖州市某公司商业诋毁、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诉至法院。
郑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盖州市某公司发布的文章损害了黑龙江某农业公司的信誉和商品声誉,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盖州市某公司停止编造、传播损害黑龙江某农业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信息的行为,赔偿黑龙江某农业公司损失5万元,并在河南省省级报刊上刊登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的声明。
宣判后,盖州市某公司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意义:
企业间的良性竞争行为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市场。企业为提高自身竞争能力,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进行虚假宣传,不仅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纠正不良竞争行为,引导企业开展良性竞争,在维护营良好营商环境中积极发挥作用,让更多的企业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中蓬勃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编辑:刘梦鸽 吕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