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高铁新区已进行到这一步!

筠连市民期待已久的渝昆高铁项目
正在按步推进中,
围绕渝昆高铁筠连站打造的
高铁新区也在同步推进中,
初步效果图出来了,
高铁新区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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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图)
自高铁新区项目征拆工作启动以来,筠连县征拆中心、城南棚改办全员坚持奋战在征拆第一线,全力做好政策宣讲、核对材料、丈量青苗和房屋等工作,争分夺秒加快项目征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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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征地先行。征地拆迁,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老百姓的生活。征拆工作人员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在项目征拆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进行动员。把全组的问题收集起来,召开全组会议,挨个商量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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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关心的征收补偿、养老保险、集体资产分配等问题,工作人员根据政策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动员村民支持和配合征拆工作。
据了解,高铁新区征收红线面积合计1884.913亩,征拆户数196户,截止目前已经丈量户数达到了121户,力争2021年6月底前完成拆迁工作,在2022年农历新年前完成土地交付,确保高铁新区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征收范围:
筠连县筠连镇白鹤村一组、二组、三组(原一、二、四组),沙坝村五组。
补偿安置办法:
根据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筠连县中心城区高铁新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筠府办发【2020】117号)文件要求,将采取货币补偿和调换安置两种办法补偿安置。
(一)货币补偿
方式一:集体土地征收政策补偿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宜府发〔2020〕15号)及征收集体土地与房屋的相关规定予以货币补偿,不再予以其他安置。
方式二:评估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确定(扣除与证载土地面积征地补偿费相等的价值后),由被征收人全额领取,不再予以其他安置。评估时点为本方案公布之日。
房屋价值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
以上参照评估补偿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选择或者不愿意选择此补偿方式的依法按照方式一进行补偿。
方式三:指导价补偿
1.合法住房货币补偿价格为:框架结构3000元/㎡(含房屋占地),砖混结构2900元/㎡(含房屋占地),砖木结构2800元/㎡(含房屋占地),土木结构2700元/㎡(含房屋占地)
2.合法门面的货币补偿
(1)白鹤村、沙坝村主机耕道的“门面”砖混结构7000元—7300元/㎡,砖木结构6500元—7000元/㎡,土木结构6000元—6500元/㎡(以上补偿标准均指合法面积)
(2)其余机耕道的“门面”砖混结构6200元—6500元/㎡,砖木6100元—6400元/㎡,土木6000元—6300元/㎡(以上补偿标准均指合法面积)。
指导价货币补偿的,不再予以其他安置。
以上指导价补偿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选择或者不愿意选择此补偿方式的依法按照方式一进行补偿。
(二)调换安置
方式一:集体土地征收政策还房安置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宜府发〔2020〕15号)及征收集体土地与房屋相关规定按应安置人口人均30㎡还房安置,不再予以其他安置。
方式二:评估安置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确定(扣除与证载土地面积征地补偿费相等的价值),同时对调换安置的房屋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平衡品迭结算。评估时点为本方案公布之日。评估安置的,不再予以其他安置。
以上参照评估安置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选择或者不愿意选择此安置方式的依法按照方式一进行安置。
方式三:指导价安置
1.住房的产权调换安置
(1)结合高铁新区实际,在征收区内划定征收返安区和拟建高层返安,按征收协议约定调换面积调换安置。
(2)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先签协议,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且在约定期限内腾空交房的,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但在约定期限内未按时腾空交房的,按腾空交房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3)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结合原房屋结构类型,等面积调换,补结构差标准为:框架和砖混结构不补差;砖木结构补差标准为100元/㎡;土木结构补差标准为200元/㎡。调换面积超过预留房屋置换面积(预留住房面积不得少于50㎡)20㎡以内按2880元/㎡优惠购买;超过20—40㎡部份按3180元/㎡优惠购买;超过40—60㎡部份按3480元/㎡优惠购买;超过60㎡按安置时评估价购买。安置房为高层(电梯公寓)建筑公摊面积大于住宅套内面积10%以上部分,按照1380元/㎡优惠购买,该部分不再计入调换补差。
(4)高层(电梯公寓)建筑公摊面积大于住宅套内面积10%以上部分,按照1380元/㎡优惠购买,该部分不再计入调换补差。
2.门面产权调换安置
(1)结合高铁新区实际,在征收区内划定征收返安区拟建门面返安,由近到远的顺序安置,主机耕道安置完后,其余机耕道依次排序。
(2)门面调换安置,按征收房屋约定调换门面面积进行安置,超出总面积20㎡以内(含20㎡)按安置时评估价优惠20%购买,超出20㎡按安置时评估价购买。等面积调换原旧房面积,调换补结构差标准为:砖混和框架不补差,砖木结构补差100元/㎡ 、土木结构补差200元/㎡。
(3)调换门面面积少于原征收面积20㎡以内的,按征收时的价格增加200元/㎡进行货币补偿。原征收面积大于拟调换门面面积20㎡以上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一是与原拟调换门面一并重新调剂安置,二是仅对不足部分进行调剂安置。
按指导价安置的,不再予以其他安置。
以上指导价安置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选择或者不愿意选择此安置方式的依法按照方式一进行安置。
除此之外,根据不同情况还有装饰补偿、未经批准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拆除材质补助、水、电、气等补助、“空”地补助、搬迁补助费、住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补偿费、农业生产设施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应标准补助等八大相关补偿政策。
具体情况咨询县征拆中心。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来源:大美筠连 记者:杨理 县征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