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记|泰禾须向四川信托偿付超42亿 华夏幸福正开展风险化解方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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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须在十日内向四川信托偿债 涉资超42亿元
5月6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重大诉讼的进展。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四川信托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分四期向泰禾集团发放了合计40亿元贷款,由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泰禾旗下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和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而后,泰禾集团未能根据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本金和利息。
1月4日,泰禾集团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起诉状》(案号为〔2020〕沪74民初1942号)。该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四川信托希望判令泰禾集团偿付本金39.95亿元及相关利息、罚息等,共计47.97亿元。
最新的公告表示,泰禾集团于昨日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沪74民初1942号),判决主要内容包括,泰禾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信托偿还本金人民币39.95亿元、支付截至2020年1月1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2.61亿元、支付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同时,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抵押土地的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权的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外,上述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泰禾集团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在诉讼终审判决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该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万科股东盈嘉众合伙质押2.387亿股 距受让股份仅2天
万科于2021年5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告知函》。
《告知函》显示,2021年4月30日,盈嘉众将持有的万科238,703,992股无限售流通A股质押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5%,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本次质押将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截至2021年5月6日,盈嘉众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德宇众实业有限公司、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股份累计质押3.21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29%,占总股本2.76%。
此次质押股份数为近期万科股东盈安合伙所转让。
近期万科披露,盈安合伙与其他份额持有人协商后,将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金鹏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交易至深圳盈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该公司为盈安合伙的一致行动人。
华夏幸福:正开展风险化解方案制定 债委会协调推进公司债务展期
5月6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开平台上回应,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的债务未能如期偿还,对公司融资产生较大影响。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目前,在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华夏幸福正在尽快开展综合性的风险化解方案制定工作。
同时,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也在积极协调推进公司债务展期事宜,为综合化解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争取必要的时间。
奥园健康与奥园城市更新集团签约 将围绕旧改项目合作
5月6日,奥园健康生活集团与奥园城市更新集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未来双方将围绕旧改项目进行合作。其中奥园健康生活将为奥园城市更新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前期策划及后期运营等服务。
预计合作框架确定后,奥园健康管理面积将新增超千万平方米。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奥园拥有超过60个不同阶段的城市更新项目,预计可额外提供可售资源6730亿元,大湾区占比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