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博物馆馆标设计方案 征集公告

厦门市博物馆馆标设计方案 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厦门市博物馆文化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博物馆形象建设,提升形象辨识度和社会认知度,增进博物馆与大众交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厦门市博物馆馆徽标识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厦门市博物馆简介
厦门市博物馆于1988年正式对外开放,是一座地方综合性博物馆,致力于我国东南地区特别是闽台两岸及传世珍贵文物的收藏、保护、研究、陈列。厦门市博物馆主馆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的文化艺术中心,展厅面积9597平方米,馆藏文物约6万件,现有“厦门历史陈列”、“闽台古石雕大观园”、“闽台民俗陈列”、“馆藏文物精品陈列”四个基本陈列。2018年9月,经中国博物馆协会评估定级厦门市博物馆为国家二级博物馆。2019年加挂“厦门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牌子。
二.征集时间
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三.征集对象
此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所有关心、支持厦门市博物馆馆徽设计的个人、团队和机构均可参加。
四.征集内容
厦门市博物馆馆徽标识设计方案,内容包含:
1.厦门市博物馆馆标设计(标志LOGO),彩色稿和黑白稿;
2.厦门市博物馆名称的中英文标准字体:
【中文名称:厦门市博物馆 英文名称:Xiamen Museum】;
3.厦门市博物馆馆标标准色、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4.馆标衍生应用设计(选2~3个进行应用):可在信封信纸、便笺、名片、工作证、请柬、文件夹、笔记本、手提袋等衍生产品上任选2~3个件进行应用,展示馆标衍生应用效果。
五.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设计作品要体现厦门市博物馆的内涵和特色,要体现厦门的地域特点、城市精神、城市文化底蕴,简介鲜明、寓意贴切、辨识度高。
2.创意独特,构图新颖、简洁、醒目,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达到“见标识即知厦门市博物馆”的效果。
3.通用性强,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适用于各种载体的宣传。
4.馆标设计不得涉及非法宗教宣传,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政策相抵触。
六.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需提交设计稿(包括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准色及相关衍生应用效果图)、设计说明、《参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承诺书》(附件2)。《参赛报名表》、《参赛承诺书》必须打印为纸质形式亲笔签名,扫描成JPG图形文件(JPG图形文件为RGB格式,100DPI以上),附于投稿作品文件夹中同时提交。
2.投稿作品需为电子稿件形式提交,JPG格式,颜色必须是RGB模式,单张作品有效尺寸在900*9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在2MB以内;
3.馆标基础设计及应用设计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应用部分可自由排版。
4.馆标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的效果和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5.作者应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格式,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以便入选后凭设计原图领取奖金;
6.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设计稿中禁止出现任何可识别参赛者身份的信息,违者作品视为无效;
7.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8.所有投稿者必须是投稿作品(包含设计元素)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字体等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和法律纠纷。
七、投稿办法
1.登陆厦门市博物馆官方网站下载《参赛报名表》(附件1)及《参赛承诺书》(附件2)。
3.参赛者可以使用一个账号提交多份作品,无需重复注册;
4.邮箱收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24:00。
5.若参赛者超过2个工作日未能获得收件回复,请重新发送。
八.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荣誉证书;
2.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荣誉证书;
3.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4.优秀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
说明:1、以上奖金为税前,由参赛者自行交纳税费2、以单位或团体参赛的,奖金将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团体,并由所推举的代表人或权益人代为接收。3.征集的作品如未能达到预定要求,则获奖奖项空缺,仅颁发优秀奖。
九.活动流程
1.作品征集时间: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24:00。
2.作品评选:2021年9月1日至15日由厦门市博物馆组织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初评及终评。
3.获奖作品公布:确定入选方案后,于厦门市博物馆官网、官微及相关网站就本次大赛决赛结果公开向社会公告。入围及获奖者,主办方将以网络、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参赛者。
十.相关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公开发表,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如违反上述规定或存在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已获奖励和荣誉。因投稿作品著作权引发的纠纷投稿人应负责处理,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征集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责任;因此造成征集方损失的投稿人应赔偿。
2.参与本次活动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厦门市博物馆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活动作品方案进行使用、许可使用、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厦门市博物馆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和应用,无须征得作者的同意。入围者有义务根据厦门市博物馆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使用、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3.来稿恕不退还。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和未中选的作品可由设计者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作品如未能达到预定要求的,则获奖奖项空缺,仅颁发优秀奖,厦门市博物馆保留再次征集的权利。
5.凡参加此次馆标征集活动的设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及条款。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博物馆所有,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厦门市博物馆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