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白马歌尔股份24月专利战背后:谁来定义专利维权的“功过”?

作者|李白玉

来源|野马财经

从“专利战”到“舆论战”,历经24个月之后,一场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科创板专利纠纷案”有了重要新进展。

2021年6月11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一场舆论中沸沸扬扬的“科创板专利纠纷案”一锤定音。

这份判决书,让千亿白马、行业龙头歌尔股份的专利维权之路得到正名,同时坐实了公司体量较小的行业竞对敏芯股份的侵权行为,并判定后者赔偿歌尔股份400万元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并立即停止对涉侵权专利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截图来源:敏芯股份公告 )

在此之前,这场诉讼双方的战场从“专利技术”烧到“舆论市场”,歌尔股份与敏芯股份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从2019年7月开始,歌尔股份对敏芯股份的系列专利诉讼已经持续了24个月,案件达近20起,主要涉及职务发明案件和产品专利侵权案件两大类。2021年初,歌尔股份取得了敏芯股份创始人之一敏嘉欣涉及的职务发明案件的胜诉,目前涉案专利专利权已经转移至歌尔股份名下。而这次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敏芯股份产品专利侵权类案件的首项判决。在本次专利诉讼的审理和判决中,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原告歌尔股份维权的专利权利要求(即专利的保护范围)细分为10项特征,而后将被告敏芯股份涉诉产品与上述特征进行比对。结果显示,敏芯股份涉诉产品技术特征与歌尔股份专利权利要求的10项技术特征均能一一对应。

从多方了解到,在赔偿数额上,虽然歌尔股份主张了按照敏芯股份涉诉产品占其公司90%的营收比例来计算敏芯股份侵权获利数额,但法院认为,涉案专利并非歌尔股份在涉诉产品上的全部专利,因而无法准确计算出敏芯股份通过该专利侵权行为的获利数额。

经综合考虑侵权范围、侵权性质、侵权时间及涉案专利贡献度等因素,法院最终酌情确定敏芯股份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歌尔股份专利的产品,以及赔偿歌尔股份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400万元——相当于敏芯股份2020年归母净利润的约1/10、歌尔股份同年归母净利润的约1/1000。

就此,公司侵权与否、孰是孰非的争论取得了阶段性结论。尽管被告敏芯股份表示对此结果“失望”,将“坚决还击”、持续上诉。

专利纠纷始末

歌尔股份(002241.SZ)是国内声学精密器件制造业龙头,公司成立于2001年,在2004年布局MEMS(微机电系统)领域,2008年上市,目前市值超1300亿元。

受益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歌尔股份近10年中除2015年和2018年,其他年份的营收净利增速均达到25%以上,是股东户数超过40万户的千亿市值“大白马”。

敏芯股份(688286.SH)成立于2007年,于2020年登陆科创板,目前市值60亿元。公司主营MEMS传感器的芯片设计、生产工艺研发、产品销售和生产环节中的部分测试环节。其中,MEMS麦克风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约90%,这也是公司被起诉专利涉及的主要业务类型。

2019年7月,歌尔股份就3项实用新型专利将敏芯股份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掀起了二者之间的“专利战”。

2019年11月,敏芯股份的科创板IPO让这场“专利战”从产业内破圈,引起资本市场广泛关注。

敏芯股份按交易所要求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公司被诉专利情况及其潜在风险。其中有几个与涉诉相关的问题,分别是:

1、涉诉专利对敏芯股份业绩影响重大:2016年~2019年上半年,公司年均90%以上的收入都来自涉诉专利相关的MEMS麦克风产品。

2、 敏芯股份实控人、创始人梅嘉欣曾在歌尔股份担任技术经理,他在2006年12月离职后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研发副总经理加入敏芯股份,负责MEMS麦克风等产品的研发工作。

3、敏芯股份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存在异常,研发职工薪酬激增且与职工数量不匹配。

其中的前两点,就是歌尔股份提出诉讼的主要原因和依据。

当时,歌尔股份根据产品专利相似度及两方研发人员重合度对敏芯股份提起了专利侵权和专利权属等方面的诉讼,其中的“专利权属”针对的就是敏芯股份涉诉专利主要为梅嘉欣等人(在歌尔股份的)职务发明问题,歌尔股份方面认为该类专利权应该属歌尔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0年4月30日,因与行业龙头歌尔股份的专利权纠纷,原定于当日审议的敏芯股份的上市申请,被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一纸公告取消。引起舆论哗然。

紧接着,敏芯股份分别就歌尔股份“恶意诉讼”、“不正当竞争”事项在北京、苏州两地发起反诉。

两家公司的战场也由此蔓延开来。

战争升级:从“专利战”到“舆论战”

诉讼方敏芯股份当时的IPO进程被叫停后,市场上曾出现观点指责歌尔股份蓄意狙击敏芯股份IPO”、“扼杀竞争”。从当时的公开情况来看,这样的判断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而做出,一方面是敏芯股份对歌尔股份诉讼动机的质疑中提出,公司实控人梅嘉欣离职歌尔股份已经超过10年,但直到敏芯股份上市前,歌尔股份才进行专利权属诉讼,质疑后者是否有以专利诉讼阻拦竞争对手上市的嫌疑。

另一方面则和当时以“科创属性、研发能力”为本的科创板成立不久、类似专利诉讼问题集中待解的原因有关。譬如此前作为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之一的光峰科技,仅上市一周就遭竞对起诉专利侵权而被冻结存款;以及因竞对起诉专利侵权,安翰科技直接以诉讼为由直接撤回了科创板上市的申请。

但随着事情持续发酵,这种看法逐渐有所扭转,更多的细节开始浮出水面,比如:

1、歌尔股份发起诉讼的专利均是在2010~2015年间申请,专利对应的技术分别涉及MEMS麦克风的电路板、封装结构和电源信号——均与敏芯股份所拥有的MEMS麦克风产品研发的核心技术相关。

2、敏芯股份在专利和研发人员上和歌尔股份构成双重重叠。此外,敏芯股份对其部分MEMS麦克风封装专利发明人的变更直到2019年8月才陆续进行。此外,该公司在2020年2月份曾试图撤回该专利申请,却因结果已进入授权公告准备阶段而被专利审查部门拒绝。

3、虽然敏芯股份在MEMS麦克风上和歌尔股份构成直接竞争,但实际上两家公司在市场占有率、专利规模、营收规模、营收结构、公司市值等方面的体量差距十分悬殊。

譬如,在市场占有率上,据欧洲市场调研机构IHSMarkit统计,在2017年全球的MEMS麦克风出货量上,歌尔股份和敏芯股份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五;在专利规模上,截至2019年底,歌尔股份在MEMS领域的专利超过1500项,敏芯股份的不足百项;营收规模及结构上,歌尔股份“专利战”发起之前的2018年的营收、净利分别达237.51亿元、8.68亿元,敏芯股份的分别为2.53亿元、0.53亿元;歌尔股份的产品除了MEMS麦克风外还包括其他声学器件、光学器件、精密设备等未采用MEMS技术的产品,敏芯股份采用MEMS技术产品的营收占比却达到了90%以上。

——两家公司之间的差距是百倍营收、20余倍估值。

而这样的差距,这令双方的这场诉讼看起来更像是“敲山震虎”,而非“恶意竞争”。

事实上,歌尔股份方面也曾公开表示,公司“直到现在”才对敏芯股份发起诉讼的原因主要就是因为后者的规模不大,很多侵权证据难以直接获取。并且在那之前,公司对标的主要是楼氏集团、瑞声科技等国内外龙头企业,很少研究国内中小企业的专利情况。公司直到2019年7月份起诉敏芯股份后陆续研究,才发现对方职务发明的证据。

这一点,在2014年~2015年期间,歌尔股份和楼氏集团曾就MEMS麦克风相关专利展开的、长达20个月的专利诉讼也可进行佐证。

尾声,以及如何看待这场“专利战”

2020年6月,因专利诉讼一度上市受阻的敏芯股份最终获科创板“绿灯”放行,公司顺利登陆科创板。

在对上交所的回复中,敏芯股份方面称所涉及的侵权诉讼及权属诉讼均不涉及公司主要资产或核心技术,“公司不构成侵权,败诉可能性非常低,纠纷也不会影响敏芯股份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

而歌尔股份方面则表示诉讼将继续进行,以及“不管对方上市进程如何,我们的维权不会受到影响,不排除发现新的侵权证据后进一步的维权行为” 。

12个月后的今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的出炉,为这场长达24个月的、双方各执一词的“专利纠纷”出具了一个可供参考的、可作为阶段性确定依据的结果。尽管敏芯股份方面表示不服判决、将持续上诉;这意味着案件尚未最终了结。

不过,这对计划拆分歌尔微电子——歌尔股份从事MEMS相关产品研发设计的控股子公司,单独上市的歌尔股份而言是个利好消息,这份判决捍卫了公司商业利益以及知识产权权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正在这场“专利战”酣起之际,2019年11月份,国家公共卫生治理项目执行主任,美国得克萨斯州圣玛丽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贾平曾在《推进知识产权治理转型》一文中表示,知识产权(IPR)是思想创造之结晶。

在他看来,在全球化与民粹和保护主义同步发展、知识价值提升、中国在这一领域投资需求增加的当下,各国对知识资源及知识产权的竞争将趋于白热化。这种情况下,一些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在面对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趋严以及国内专利诉讼上升问题上缺乏准备,值得重视。

在科创领域,一个个专利背后凝结的无疑是企业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他们既是生产力,也是护城河,是企业用巨额“资产”堆积起来的“思想结晶”。这种情况下,企业自身专利护城河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及国内外专利诉讼应对方面的经验,无疑均将成为企业另一维度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