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两法衔接”

为全面提升珠海市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7月13日,市安委会组织召开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与“两法衔接”工作专题辅导讲座。记者从活动中了解到,珠海市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两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以保障依法及时处置、移送和办理相关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四部门分别为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及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7月1日,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旨在全面提升珠海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意见明确要求珠海市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消防救援机构应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价值遵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指示要求,积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做好沟通、协调、配合等工作,不断完善案件移送、专案办理、信息共享等环节,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处置、移送、办理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件,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律与行政学院副教授刘世强在讲座中,围绕新修正并将于2021年9月1日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两法衔接”重点工作,作解读与说明。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会场听课。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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