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政府办发布通知,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分工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绥政办发〔202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果树农场: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郭彩学同志 主持县政府及县政府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刘 铸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经济运行、城市建设、综合执法、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金融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国资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应急局、信访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心、项目发展服务中心、信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县人大、县政协、东戴河新区、人武部、关工委、武警和驻绥部队、税务局、国家统计局绥中调查队、银行保险、信用联社。协助县长协调副县长之间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王 涛同志 负责水利、渔业、农业、砂石、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分管水利局、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砂石管理局(富瑞砂石公司)、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事务服务中心、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安事务保障中心。负责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气象局、葫芦岛农垦集团。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王月娟同志 负责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分管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疾病预防防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联系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物局、体育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计生协会、红十字、文联、侨联、老科协、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李洪波同志 负责交通、生态环境、民政、退役军人等方面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慈善总会、路政局、邮政局、邮政公司。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邱 枫同志 负责工业、商贸、招商引资和通讯等方面工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商务局(外事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业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辽宁(东戴河)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飞地办。负责联系工商联、科协、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康庆国同志 负责市场监管、供销方面工作,协助刘铸同志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何 明同志 负责推进绥中县和省农科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工作。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按工作分工实行分管负责制。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