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实事丨绥中县:五份《督促监护令》,唤醒“缺席的”家庭关爱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近日,绥中县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五份《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绥中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经多次走访调查和充分评估了解到,两起案件中五名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忙于生计,管教意识淡薄,对孩子的生活、交友情况未及时给予关心,存在长期放任、监护缺失、无力管教和对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知情、不了解等情况,未能切实履行监护义务。

承办检察官认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其父母监护缺位、监护不力有直接的关系,遂依法制作了《督促监护令》,对监护人提出了加强法治教育、保持常态化沟通、建立良好亲子关系、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个性化帮教工作等要求。

在当地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承办检察官亲自将五份监护令送达村委会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手中。

收到监护令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深感愧疚,表示已经意识到监护职责缺失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认识到教育、陪伴孩子的重要性,将认真遵守《督促监护令》,履行好监护职责,按规定汇报监护行为记录,将孩子管教好。

下一步,绥中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力度,引导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及时修复亲子关系,实现预防犯罪、教育矫正的良好效果,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绥中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