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两个城市的官员因疫情防控不力被免职

今天下午,山东烟台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因抓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等,烟台市莱山区区长孙玉荣等被免职。自7月31日,莱山区黄海路街道确诊1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后,5天时间里,山东烟台已出现10例新增病例。

烟台是今天第二个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的城市。

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一律先免职再查处

今晨,湖南省张家界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1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通报指出,7月来,该市少数单位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无序、进展迟缓,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自7月29日以来,张家界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作为分管张家界永定区卫生工作相关负责人,许雄辉被免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取消副区长候选人提名资格。今年7月15日,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对49名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其中,1984年9月出生的许雄辉,拟提名为区县人民政府副区县长候选人。另外,作为永定区疫情防控工作常务副指挥长,该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向慈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张家界武陵源区演艺场所疫情防控不力问题,张家界市纪委监委对武陵源区文旅局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负责联系、分管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武陵源区委副书记谢贵湘、原副区长秦进廷也分别受到约谈、批评教育处分。在张家界市委组织部于7月15日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中,秦进廷拟提名为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此外,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古庸路院区副院长胡观成等相关责任人员也因疫情防控不力被追责。

自7月29日以来,张家界市纪委监委已连续发布多个通知,对该市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发出疫情防控“八严禁”等纪律要求,并提出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一律先免职再查处。

已有多地通报追责问责相关情况

除了张家界与烟台,今年来,还有辽宁大连、河北石家庄、吉林长春、吉林通化、黑龙江哈尔滨、云南瑞丽、辽宁营口、安徽六安等地对外发布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的相关情况。其中,云南瑞丽市委原书记龚云尊还是全国首个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被撤职的市委书记。

此外,去年首“虎”、福建省原副省长张志南的落马原因也部分与疫情有关。去年9月30日,张志南被“双开”。通报指出,张志南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关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应付、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等,成为疫情以来,唯一一只被如此定性的“老虎”。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违反了哪些纪律法律规定?对他们作出处分,又有哪些纪律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事故、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等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第八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包括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等。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职人员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