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厅原厅长白智案细节披露:违规入股企业获巨额利益

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白智违纪违法细节正渐次披露。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12日发布了援引自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通报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查处的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其中第一条就是“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白智违规插手工程领域建设、收受他人财物问题”:1997年至2019年期间,白智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开发局局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企业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先后在涉及煤炭、水务、公路等领域的多家企业违规投资入股,获取巨额利益。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方面表示:(白智)上述行为严重破坏了自治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公路投资建设等领域的正常秩序。2021年7月,白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开简历显示,白智,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内蒙古达拉特旗人,硕士研究生,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9月参加工作。白智长期在鄂尔多斯市任职,曾任准格尔旗旗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秘书长,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开发局局长,2017年9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1月16日上午发布援引自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白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7月通报了白智被“双开”的消息:经查,白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党的宗旨,大搞封建迷信活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调动、干部提拔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投资入股,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白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白智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