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将亮相 删除与三孩政策不适应规定

8月1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将初审。
臧铁伟介绍说,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作了第一次修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以来,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他说,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起草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正草案立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了修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