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钱色交易的江苏“政法虎”被双开

去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的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今天(22日)被开除党籍公职。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双开通报中出现一些新提法,包括其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等。
同时,王立科虽主动投案,但通报中并未出现认定其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表述。
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出生于1964年12月,山东蓬莱人,早年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曾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3年,王立科南下江苏省,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12月晋升江苏省副省长。2015年11月,王立科出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去年10月24日,王立科主动投案、接受调查。
今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
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
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王立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立科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此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河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艾文礼等人均属主动投案,随后主动交代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双开通报中对此做出相关认定,具体表述为——
鉴于刘士余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
艾文礼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艾文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立科的双开通报,并没有相关表述。
此前报道:
江苏省委常委王立科主动投案!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法虎”王立科投案第二天,省委副书记给全省政法系统布置任务
政知君注意到,在王立科主动投案次日,在南京,省委副书记任振鹤召开了“江苏省委政法委委员会议”。
10月24日20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10月25日下午,江苏省委政法委委员会议在南京召开。此次会议有两个议程:
传达中央对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全省政法工作
严查“两面派”“两面人”!江苏政法系统高层齐聚:汲取王立科案教训
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进行中。
根据官方消息,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和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时间为3个月左右。
在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开展教育整顿,是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教育整顿整体性效果。
具体到省级层面,江苏的教育整顿备受外界关注。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主动投案,成为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9月7日,江苏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这场会议,点名提到了王立科等江苏落马“政法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