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永丰渠人民法庭:群众家门口的“公正便利店”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永丰渠人民法庭驻地萨尔达坂乡,距离乌鲁木齐市区55公里。多年来,永丰渠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百姓,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2019年,该法庭荣获“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巡回审判接地气
针对当地群众生活实际,永丰渠人民法庭以强化巡回办案和速裁为切入点,在辖区9个社区(村)设立巡回审判点,发放法官联系卡,每月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农村、牧场,积极搭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平台。
图片
图片来源:新疆高院
“现在开庭……”今年6月18日,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永丰渠人民法庭在永丰镇公盛村二号沟牧场开庭审理了一起草场纠纷案。旁听庭审的人员既有乌鲁木齐县林业草原局工作人员,也有当地牧民,大家近距离体验庭审过程,直观感受法院在司法为民中所做的努力。
“我们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及时调解农牧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以案释法,现场向农牧民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乌鲁木齐县法院党组书记王东说。
小法庭有“大作为”
“法官,你们要帮帮我啊……”今年2月的一天,一脸焦急的穆某来到永丰渠人民法庭向法官求助。
2015年7月,穆某与50户村民签订《个人建房施工协议书》。2015年10月,房屋全部验收合格后交付村民使用。交付房屋时,穆某与未付工程款的村民约定了分期付款时间。但时隔6年,仍有14户村民未支付工程款。穆某多次索要无果,将这些村民起诉至永丰渠人民法庭。
此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可调解处理。法庭庭长赛尔克·努合马尔与驻庭调解员以情说理、以案说法,最终促使4名被告当庭给付工程款2万元,其余被告签订调解协议明确了还款日期。
“调解一次不成,我们就调解两次。一个小时不行,我们就两小时、三小时地谈。”赛尔克说。
图片
图片来源:新疆高院
近年来,永丰渠人民法庭不断推广“枫桥经验”,将辖区6个行政村、3个社区纳入诉源治理联动机制,签订《便民诉讼服务站协议书》,精准对接综合治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打造“枫桥式法庭”,设立“赛力克人民调解室”“温馨毡房调解室”、特邀调解室,开展巡回审判……近3年来,永丰渠人民法庭年均收案400余件,案件调解率达90%,小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大作为”越来越显著。
智慧司法便民利民
为了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智慧司法服务,永丰渠人民法庭积极创新,以“互联网+”模式巡回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
家住乌鲁木齐县的阿某与丈夫坎某婚后一直感情不和,常因琐事发生口角。近日,坎某将阿某起诉至永丰渠人民法庭,要求离婚。阿某在外地打工,无法到现场参加庭审。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决定远程开庭审理。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通过在线视频平台实时对话,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当事人在线即时查看庭审笔录,并完成电子签名确认。
此外,永丰渠人民法庭提升立案、审判各环节工作精准力度,确保审判与执行工作相互配合,实现送达、固定证据、审理、调解、执行等多个环节无缝衔接,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周舟 王宁
编辑/吴幸子
主编/陈 楠
总编/王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