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起诉温州车主案宣判:车主被判公开致歉 赔偿5万元

腾讯汽车讯 10月11日,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显示,特斯拉起诉温州车主名誉侵权案审理终结。具体判决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抖音平台其使用的账户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持续不少于90日,道歉内容应事先经本院审核;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赔偿款5万元;三、驳回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去年8月,温州陈先生的特斯拉Model 3车型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多车严重损坏,特斯拉车主陈先生受伤严重。之后,车主在社交、视频平台公开表示,车辆刹车失灵,无故自动加速。

根据陈先生此前透露,今年7月,特斯拉以名誉权侵犯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据判决书显示,原告特斯拉公司向法院提出3个诉讼请求,分别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在抖音平台和新浪微博平台发布的涉及原告的侵权内容,并且不得再发布任何侵害原告权利的内容;判令被告在抖音平台通过视频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置顶持续不少于90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50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据判决书显示,事故发生后,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委托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对上述轿车进行鉴定,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于2020年10月13日作出温汽学(2020)车检2263号《鉴定意见书》显示,温州车主陈先生的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因事故碰撞损坏无法进行动态测试,静态检验各机件未发现机械故障及安全隐患;前部照明信号装置因事故碰撞损坏,工作状况无法测试,后部照明信号装置工作正常。此外,《鉴定意见书》显示,陈先生的特斯拉车型不具备自动驾驶模式功能,经对汽车碰撞数据进行分析,结合其加速冲进停车场时制动灯未亮的状况,发生事故碰撞前5秒内制动踏板均未工作(处于未踩下状态)。

法院认为,根据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所作的《鉴定意见书》,涉案车辆在第1次碰撞加速踏板位置除两次为“0”(瞬间松开)外,其余均为“100%”;车辆高加速冲进停车场时制动灯未亮的状况,发生事故碰撞前5秒内制动踏板均未工作(处于未踩下状态)。而被告在《鉴定意见书》出具后,承认当时确实没有踩刹车,而是把油门当刹车踩了。故法院对《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予以采纳,本次事故系被告遇状况时操作不当造成的。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其他各方对事故发生均无责任。

此外,法院认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被告于2020年8月12日晚驾驶特斯拉轿车因操作失误在双乐小区内碰撞停车场停放车辆及设施,造成交通事故。但被告在上述鉴定意见书和事故认定书作出后,仍在抖音平台和新浪微博平台上发布有关与事实不符的有关损害原告声誉的信息,造成网络用户、媒体观众等对原告及原告生产的“特斯拉”牌汽车的错误认知,以及对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已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文/腾讯汽车 谢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