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家长联名“请愿”7岁孩子转学 家长不“鸡”娃反被排挤

“双减”要起到减轻学生负担的实效,只盯着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的规范办学是不够的,仍需发挥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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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李潇潇 校对 刘军

家长反对教师多布置作业,孩子就被孤立并被要求转学?

据媒体报道,在贵州,一所当地“顶流”小学的一名家长反对教师给孩子布置过多书面作业,与教师发生冲突,结果遭全班共39名家长中的37名家长联名“请愿”,要求这名家长的7岁孩子转学。

首先必须明确,这37名家长的联名“请愿”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因为,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学生的平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投票、“请愿”属于参与公共事务进行公共决策,而依法保障适龄孩子的基本受教育权,并不在此范畴。

也因此,当地教育局已经对涉事教师做出师德处理,并对学校相关领导进行约谈。但该处理通报发出后,仍有不少家委会成员和家长为涉事老师“叫屈”,要求这名家长“给大家一个交代”。

在此现实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理解多数家长支持学校教师的“违规”做法?学生“减负”的规定又该如何执行?这些风波背后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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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求“减负”被“孤立”并不意外

不论是按“双减”意见,还是之前的减负规定,学校老师都不得给小学一二年级低年级学生布置书面作业。因此,这名家长反对教师给自己7岁的孩子多布置书面作业,是正确的也应该得到支持。

家长是促使“双减”落地生根的重要力量之一——家长积极配合,反对学校给学生“增负”的措施,并向教育部门举报,由教育部门进行查处、问责。

之前,我国给中小学生减负的效果并不好,就是因为不少学校违规补课、组织考试、公布学生成绩排名,家长并不向教育部门举报,教育部门也视而不见。

但是,要求严格落实“减负”措施的家长,却被其他家长“孤立”,也并不令人意外。

前年,南京就发生家长反对给学生“减负”的风波,家长质疑“减负”让学生变“学渣”。最近也有新闻报道,上海一所初中学校也发生一名家长举报学校举行“月考”,却遭到其他家长“怒怼”。

这些家长的理由是:你要“减负”是你自己的事,不要影响其他孩子追求进步。老师“违规”给学生布置作业、学校“违规”组织月考,这是“真正对学生好”,都不做作业、都不考试,难道中考时“开盲盒”?

一些家长甚至因此质疑举报的家长是别有用心,是自己孩子不行,也让别的孩子不行,或者自己有条件给孩子补课,而故意让学校不给孩子布置作业云云。

这就是当下的现实,“双减”生态下困境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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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亟须走出“减负”的“囚徒困境”

客观而言,由于我国的教育评价还存在唯分数、唯升学的问题,因此基础教育存在应试倾向,严重竞技化、功利化。“双减”致力于消除教育的“剧场效应”,让每个学生、家长都“坐下来”舒适地“看戏”,也就是因循孩子的成长规律让其学习、快乐成长。

然而,在严格监管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之后,很多家长依旧不愿意“坐下来”。他们担心自己“坐下来”了,其他家长依旧“站着”,自己的孩子必定在“提高1分干掉千人”的升学竞争中吃亏。

于是,在校内,默许学校违规布置作业、补课,在校外,学科类培训从公开走向“地下”,“保姆式家教”“高端私教”受追捧。

可以说,“减负”也成为家长间的博弈——你“减”,别人不“减”怎么办?在“减负”博弈中,很多家长陷入“囚徒困境”之中。主动跳下“应试军备战车”的家长少之又少。

在这些“特立独行”的家长“跳下车”的行为对其他家长不构成影响时,其他家长没意见,否则就会像此事中被孤立的家长一样变成众矢之的,甚至本该维护学生与家长利益的家委会也成了学校为学生“增负”的“工具”。

说到底,“双减”要起到减轻学生负担的实效,只盯着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的规范办学是不够的,仍需发挥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

为此,有必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和学校办学改革,及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引导教师、家长形成新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才能让我们的基础教育走出“减负”的“囚徒困境”,不再出现7岁孩子因作业问题被联名要求转学的荒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