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明
来源:“历史地理学研究”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河北学刊》2021年第5期
明金花银银锭(图源:上海博物馆)
一 引 言
全球化起源于人类全球性的财富追求与市场扩张,晚明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一部分。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围绕白银问题与17世纪全球危机,形成中外学界前沿问题与研究热点,经久不衰。
在17世纪上半叶这个人类历史的节点上,公元1644年中国出现了四个王朝纪年:即明朝崇祯十七年,李自成大顺朝永昌元年,张献忠大西朝大顺元年,清朝顺治元年。先后四个王朝,北京三易其主,出现一系列天翻地覆的鼎革现象。对此,中外学界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不胜枚举。相对而言,长期以来中国学界主要聚焦于王朝更迭的政治史,对于明朝覆没与全球化开端紧密相联系的历史进程,即处于转型期的明朝与17世纪危机关联度的综合实证研究,尚不够充分,从白银货币化视角出发,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与研究。对此,林甘泉先生曾特别指出:应对国家与社会两种转型之间关系做出论证,指示我将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
本文尝试将国内与国际两点并一线,以白银货币化为分析基点,采用综合而连贯的整体观察角度——国家与市场/社会之间关系的角度,突破旧的制度史和政治史研究框架,重点探讨白银货币化引发明朝财政货币化全面展开以后的历史演变进程,将市场/社会与国家的博弈过程突显出来,探究明朝与全球互动的内在发展逻辑,为明清鼎革提供一种新的分析理路,解读时代的历史语境,还原鼎革之际历史的本来面貌,钩沉全球化开端扑朔迷离的中国与全球互动的历史发展进程,以期对鼎革时代与17世纪危机的关系形成更为清晰的认识,并解答林甘泉先生的问题于一二,以见教于方家。
二 权力与利益:16世纪国家与市场/社会博弈的白炽化
16世纪采矿业的发展,作为全球史起源与全球第一个经济贸易体系的形成至关重要。全球开采热,来源于人们对于金银财富的强烈欲求,哥伦布航海的原动力是追求黄金,梦想发财的强烈欲望促使他前往东方寻找“契丹”。而在中国,却是早在15世纪末哥伦布航海之前,于14世纪末原本不在王朝国家货币制度内的白银,已经开始了其自下而上从市场脱颖而出的过程,作为市场/社会与国家博弈胜出的产物,标志着早期市场经济的萌发。有需求就要有供给,这是经济学铁的定律。面临国内白银矿产匮乏,而市场扩大发展的趋向必然是走向海外。在市场作用下,成化年间形成一个节点,明朝历史可由此划分为前后期,白银货币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合流,也即“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相结合,迅速推向全国,商帮的形成,私人海上贸易的蓬勃兴起,并非偶然,中国市场与海外市场相衔接,中国商品输出海外,交换海外白银资源输入中国。
从根本上说,首先,崛起于市场的白银货币化打乱了明朝货币体制,由此国家丧失了货币垄断权,作为称量货币,王朝不能控制社会流通领域主币白银的供应量,也制约了明朝如以往历朝历代那样有效地利用铸造和发行货币调节全国的经济活动;其次,崛起于市场的白银货币化打乱了明朝财政体制,国家运行的巨大需求,导致财政走向全面货币化,赋与役均以一定的白银货币量表现出来,农民与手工业者从“配户当差”到“纳银不当差”,从身份到契约,社会结构发生变迁;根据对于《万历会计录》的整理与研究,我们认为明朝财政的二元结构已经出现,突显了走向货币财政的过渡阶段。张居正顺时应势,改革的核心是财政改革,体现在以白银为基准的两个“统一”上:一是以白银为统一的财政会计计量单位,二是以白银为统一的税收形态。清丈田亩后,统一征银,传统财政体系全面向以白银货币为主转型,由此市场更多地嵌入了明朝一系列制度,直接参与了国家财政进程,标志国家从赋役国家向赋税国家转型的启动。
财政改革是惊心动魄的。建立在传统农业经济基础上的王朝国家,向市场经济导向的赋税国家转型,意味着自古以来无偿征发全国劳动力的权力丧失殆尽,当徭役转变为有偿雇佣,就绝非仅仅是田赋制度和徭役制度的改变,而是整个利益分配的大变局,由此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财政压力,导致国家治理模式面临全面转型。正是在这一转型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激发了国家与市场/社会博弈的白炽化,不仅左右了明朝财政的进程,而且与全球变局相连接,彰显了明朝的国运兴衰。
(一)明神宗财政治理新形态:内官税收体制的形成
在国家财政转型至关重要的特殊时期,迫切需要国家出台新的财政治理政策,将财政改革推向全国并规范制度化。而就在这一关键时期,国家财政治理也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明神宗向全国派出的矿监税使。
在学界以往的研究中,对于矿监税使的研究相当丰硕,但是具有理论深度的探讨颇感缺乏。对此,需要重新进行概念界定与综合探讨。
明神宗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派出矿监税使,是明朝推行财政货币化以后,明朝首次出现的财政治理大变动、大改组,标志着明神宗财政治理新形态——内官税收体制的形成。此前,明朝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一直没有清晰的界限,内官税收体制的建立,形成了以内官掌管全国财政税收事务的体制,是明后期一次重大财政治理变化,也是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的一次大分割。这个体制的形成和明神宗追求可支配财政收入最大化——皇室财政的扩张,大规模攫取社会财富直接相关,紧紧伴随着国家与市场/社会博弈的历史过程而出现。
第一个矿监之派出,发生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事出有因。三月九日,“火发坤宁宫,延及乾清宫,一时俱烬”。六月,有“府军前卫千户仲春等奏开采以济大工,”明神宗“差户部、锦衣卫官各一员,押同原奏官赴彼开采七月,落实为“差承运库太监王虎同户部郎中戴绍科、锦衣卫佥书张愚忠,于真保蓟永等处开采样沙进览。”当月,有京师诓骗棍徒事记入《万历起居注》,内阁大学士赵志皋等题奏:棍徒凌荣等设局诡称可办考中书,骗人银两。云“照得走空棍徒京师甚多,屡奉明旨缉拿,不啻三令五申,而犹然纵行,罔知畏戢”,中书是内阁属下,中书可贿入,“其为清朝政体之累大矣”。走空,是拆白、行骗之意。由此可见,当时京师北京“走空棍徒”甚多的社会生态环境。正是在这种生态环境中,大量采矿“原奏民”产生,构成万历皇帝以内官介入开矿收税的社会基础,上下取得白银财富的欲望结合,启动大批矿监派出开采,乃至全国无矿不开,接着是税使的派出。一开始,开采有外廷官员参与,但不久就全部归内廷宦官执掌,由此,以"助大工”为由,派出的矿监税使迅速布满了全国,除了贵州省之外,全国14个省直在派遣之列,在事实上重塑了明朝财税体制。
大学士沈一贯对于矿监税使的定性,一语中地,是“变法征利”:
变法征利何等大事,而乃随奏随准,星火促行。不令阁部议拟,不许科道封驳,不伤于太易乎?理财之法,不可偏委一人,祖宗定制,钱粮互相觉察,故弊源清而蠹窦塞。今独使一人专敕行事,惟意所为,凭恃宠灵,擅作威福。以势凌抚按,使不敢一问其出入;以刑劫有司,使不得一加调停。
他进一步揭示了内官衙门属于创设,及其带来的严重社会经济问题:
臣惟中使衙门皆系创设,并无旧绪可因。又系特遣,不比泛常差使,大约中使一员,其管家司房岂下十人,在外直堂官吏书手须二三十人,门厨皂隶更夫等役,复当二三十人,快手、巡栏之类二三十人,略计其数,已百人矣。至于分遣官员,岂下十人,此十人者,各须百人之役,则千人矣;凡此千人,皆欲养其父母妻子僮仆,每家但以十口为率,则万人矣。每人日给须银一钱,万人日给须银一千,一年须四十余万矣。是创设一中贵衙门,而每岁费官银四十余万,及其所进才得数万,此不亦空费者多,而实得者少,徒养游手之人以竭官私之储,而敛百姓之怨乎。计今所遣已二十处,岁当糜天下八百万。
概括而言,内官衙门属于创设,超出了明朝省直15个行政区划,史无前例的变乱了“祖宗定制”,目的是“征利”,即争利;内官衙门官员及其下属家小仆役人口叠加统计,可达“万人”,“岁糜八百万”,形成了一个新的庞大的管理和消费群体,变乱了此前明朝财政管理体制。
内官税收体制建立以后,接管了原有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税收体制,税收的随意性破坏了原有的财政税收规则,影响了财政收支结构,重塑了财政税收的定制。原有的财政定额,我们可以到《万历会计录》中去寻找。万历九年(1581年)四月户部尚书张学颜进呈《万历会计录》时云:
至于司农计务,申儆尤详。创立考成之规,酌定降罚之例,清积逋,阅边饷,减徭役,浚河漕,汰冗员,禁驰驿。迩命儒臣重辑《会典》,又命臣等通行天下清丈田粮,革豪右隐占,苏小户包赔,故吏皆奉法,民不加赋,正供所输,太仓有九年之积。自国初至今,未有积贮如是充裕者。
巡抚梅国祯对国家征税定制讲得十分具体:
国家榷税通商原有定制,在各省直四通八达之衢,商贩辐辏之地,则设有部臣监督各钞关税务;在各府则设有税课司征收税银,法至详备,原无渗漏不征之地。二项所征税银,系钞关者则尽数解部济边;系腹里府分,大都以十之二三留充本地公用,其余十之七八皆解部济边;系边方府分,则径留济边公用,免行解部。总之税银多为济边而设,即在腹里者尚且解部转发,其在边郡者又焉有不留边用,而可以征收内解者。此国家征税定制,二百年来未之有改也。
内官税收体制出台,则完全变乱了原有的财政税收定制,改变了原有的整体税收机制,故被称为“变法征利”。
一般来说,“变法”指对国家法令制度做重大的变革。在全国建立内官税收衙门,形成了明朝财政治理新形态——内官税收体制。这一体制,有专门设置的衙门,有专门的诏旨,有皇上专门授予的关防,在皇帝的直接授命下,内官正式拥有了财政税收管理的权限,内官衙门凌驾于地方官府之上,拥有特权,承担征收矿税和其他杂税,向内廷进奉白银的职能,从而改变了此前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治理体制,乃至各级官员行使的财政税收管理权限;体制的总原则是由内官主管全国开矿和增税的财政税收事务,以攫取民间社会的白银财富为目的,形成覆盖全社会密集的税收网络,以最大限度的为皇室财政攫取民间社会白银财富展开,其实质是基于政治权力的一次财政再分配,这正是国家与市场/社会博弈白炽化的表现。
进一步说,内官税收体制的建立,是明朝财政史的分水岭。至此,明朝财政双轨制,即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的分野正式形成,开启了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二分化下的国家财政治理。追根溯源,这一体制直接来自明朝国家体制结构性的特征:君主专制,及其衍生的内外双轨官制。内官税收体制的形成,真实地表明了明朝君主专制权力居于支配地位,最终决策财政治理的走向,强化君主专制的财政新形态,也是强化政治权力干预市场的财政治理演变过程。
(二)内官税收体制的发展与演变
自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至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明神宗死,遗诏停止矿榷税,撤回监税宦官,长达24年的内官税收体制才宣告结束。内官税收体制的兴衰过程,是明朝皇室财政从国家财政剥离出来,到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二元分税的过程,更是国家与市场/社会博弈白炽化的过程。鉴于这一过程长达明神宗48年统治的一半时间,即24年,而此后明朝也就存在了24年就寿终正寝了,因此可以说这一财政治理新形态与明朝国运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
内官税收体制自建立以后,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1.皇室财政大规模扩张阶段:1596-1605年
清修《明史》云:“至二十年,宁夏用兵,费帑金二百余万。其冬,朝鲜用兵,首尾八年,费帑金七百余万。二十七年,播州用兵,又费帑金二三百万。三大征踵接,国用大匮。而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两宫灾。二十五年,皇极、建极、中极三殿灾。营建乏资,计臣束手,矿税由此大兴矣”。在这里,清朝史官只看到明朝财政匮乏导致矿税兴起的表面现象,却遮蔽了矿监税使攫取的白银并没有进入王朝国家财政的真相。自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矿监派出,至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的10年间,遍布全国的矿监四出勘查搜刮,所征收的矿税银两全部进奉内库,“祗充皇上私藏,而未曾锱铢佐国”,是典型的皇室财政扩张。白银数据无情地揭示了明神宗所谓“助大工”是一个借口;而他所谓“不派小民”,更是一种虚伪的托词。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十月,直隶巡按御史秦懋义查阅邸报,万历二十四年起至此两年之中,解进矿银之数如下:北直隶40000余两,每年 20000两;山东24000余两,每年10000两;河南20000两,每年8000-9000两;山西20000两,每年8000-9000两;浙江2000两,每年800-900两;总计106000余两。以此为据,他提出了定额制。至此,进入皇室财政内库的矿银形成了定额。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以后,因开矿“得不偿失”,矿税合并,矿监兼税使,采取地方包税方式征收。各地无论有无开采到矿银,都必须按照定额上缴,“矿砂无利”,就“散民间而坐数纳银”,分摊于地方州县百姓身上,民不能支,就“括库银而充矿代解”,也就是说侵夺地方税收储库之银。
下面《万历三十年七月初三休宁县矿税票》,是征收矿税的历史见证。
矿 税 票
休宁县为征收矿税银两事,本府帖文照奉院道案验详验,本府包采银两缘由,奉此尊经照则,派数示谕上约去后,今据本县五都四图郑英上纳三十年分矿税银玖两捌钱陆分陆厘六毫六丝零忽四微,合行给票渺付照,其银眼同验兑足色投柜。如有低假短少查出,一并究治不恕。须至票者。
矿字五十八号
万历三十年七月初三日给
都图里长等经收 银匠
以上税票说明,在农业经济向早期市场经济急剧转型过程中,货币财政出现,以白银作为征收实态。矿税是杂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白银货币化促使赋役全面货币化以后,对于白银的需求急剧增加。万历年间矿监税使四出,主要是皇室存在对于白银的大量需求。这一矿税票,说明休宁当时征收矿税银两,是按照府级帖文,采取府一级包采制,而由县级政府负责,采取了与正赋同样的投入银柜的征收方式,由基层都图里长经收给票。
那么,在皇室财政大规模扩张阶段,到底攫取了多少社会白银量呢?《明史》记载:“自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诸珰所进矿税银几及三百万两,群小藉势诛索,不啻倍蓰”。显然,近300万两只是一个虚数,不足为据。
明人文秉《定陵注略·内库进奉》,记载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至三十四年(1606年)矿监税使向内库进奉银两数字,包括其他黄金、珍珠等物品。学者据此统计,10年之中,不计金量,总共进奉内库569万余两白银,平均每年进奉近57万两白银。而又据《明神宗实录》与《定陵注略》相比较,实际数字更是上述白银进奉数字的3倍,统一估算为每年白银171万两。据此,10年间进奉内库白银达1710万两,这足以说明皇室财政的大幅度扩张。每年171万两,超过每年解进内库的金花银数额,而金花银并不全都归属于皇室开支,还有武官俸禄等在内。
这里需要说明三点:
第一,一开始名义为矿银,后来却早已不单纯是矿税,而是包括了其他多种类型的税银,举例《万历邸钞》三十三年十一月载:“仪真税监暨禄进银内库,进税银一万余两,毎年四万两,今准二万余两;盐税毎十年十五万两,今准三年征四万五千两;又税银三万两,公费银一千八百两;又东省矿银四万三千余两,船料银一万七千余两”。
第二,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以后,根据明神宗诏令,三十四年已是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分税,一半入皇室财政内库,一半入国家财政户、工二部的开始一年,但仍然有不少于往年的白银进奉内库。
第三,以上进奉内库的白银数目,并非矿监税使实际上搜刮的总额。这明显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还有水晶、珍珠、纱罗、红青、宝石、人参、貂皮、琥珀等实物,不计其数,未计在其内;二是即使自万历二十五年到三十三年进奉内库的白银数字,也并非矿监税使搜刮社会财富的全部。经内官及其亲随棍徒贪污瓜分的白银数额,远远大于进奉内库的数额。大量的社会财富白银,就这样大批流失并消耗在内官及其随从的贪污中饱之中。
请看外廷官员奏疏中胪列的数据:
万历二十六年九月,益都知县吴宗尧上奏“陛下所得十一,而增私橐十九”。二十七年四月,大学士赵志皋疏“所得进上者什之一二,暗入私橐者什之八九”。二十八年正月,山西巡按赵文炳疏中揭示,矿监税使及其爪牙“此辈竞攫如肉入饿虎之吻,民输十倍,无一二入官者”。二十九年五月,吏部尚书李戴等疏指出:“大略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尅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
地方实例则更加具体:
万历三十年七月,广东巡按御史李时华上疏,揭发广东税监李凤征解藏私:起解用60艘船每船载货50抬,共3000抬;另有40木桶,每桶白银8000两,共银32万两;还有白银若干以兑换黄金之用。但李凤进奉皇帝的数目,只有300抬,正是“解十进一”的实例。三十一年十月,山西巡抚白希绣疏云:“山西每年额解正税银四万五千二百两余,俱已尽数解纳,乃税监孙朝止进银一万五千八百两,余银侵匿不进,假称拖欠。”这是税监克扣近2/3的税银的事例。三十三年十二月,山东巡抚黄克缵上疏统计,税监马堂从万历二十七年三月至三十三年十一月的近7年时间里,每年征税25万余两,总计180万两左右,但“一岁所进,仅七万八千两,其余悉归私囊”。揭发马堂抽税7年,入私囊税银达130万两,是解进内库约1/3,而矿监税使所得约2/3之例。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以解进内库1710万两为基数,如果按照税收中只有1/3比例解入内库计算,那么10年间搜刮的民间社会白银数额达5130万两;如果按照上述明朝外廷官员奏疏所云的1/10解进内库的比例计算,10年间搜刮的民间社会白银数额最多可达17100万两;而实际上,在定额之外的矿监税使及其亲随棍徒的非法收入,无法确知统计。
社会上积累的白银是有数的,内官税收体制获取的白银全部纳入皇室财政,“方今内帑收贮无虚岁,无虚时,无虚月,无虚日”,全国已是“矿不必洞,而税不必商,凡民肌髓髑髅,丘陇阡陌皆称矿砂,而官及四民皆列市贩,向所为军国正供,尽竭于此,而正供必不能输”。后果是直接冲击和侵夺了国家财政的常规收入,对于国家正赋、军饷、钞关、盐税等影响甚巨。下面举3例说明:
(1)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十一月,根据现存档案,海盖道为海州盐税不足年例军饷事,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的呈文,充分说明税使高淮在辽东的重复征税,完全侵害了辽东正常盐税和年例军饷银的征收。呈文云:地方与高淮委官“平半均收,一年止该银一千二百五十两。今经历郭辅庆止抽收税银三百五十余两,尚不足年例军饷”。
(2)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七月,广西巡抚杨芳上奏:“顷皇上念经费浩大,内帑匮乏,榷税之使,徧及域中。即广西弹丸远服,亦复定以四万之税”。指称榷臣沈永寿至,冬春两季尽收各府商税,却只有15200两,而沈永寿必欲取足2万,将兵饷、盐税又凑了4780余两,才够2万之数。他指出“前榷臣所征商税盐利,皆兵饷经费额内正数”。
(3)万历三十年(1602年)户部尚书赵世卿奏陈备查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钞关、扬州、北新关、淮安等钞关情况,云:《万历会计录》载,原额每年本折约共征银325500万余两,于万历二十五年增银82000两,成为定额,共407500余两。到二十九年,各关解到本折约征银只有266800余两,减少了136700两,原因是“税使征敛,以致商少”。
矿税派发地方官府征收,采取包税方式,影响的不仅是国家财政,更直接关系到百姓生计。胡忻《民力已竭包矿难堪疏》清楚地揭示了地方“包税之苦”:不仅府州县拖欠“奉有严旨勒限追完类进矣”,不及额,“辄令百姓包纳。始于村落,渐及城市,后又派之丁粮,迄于今无人不包,无地不包,犹拖欠若斯之多也”。结果是“民不堪命,不逃则死耳”。这里说明包税在地方,无论乡村还是城市,都已是人人不得幸免。
2.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形成分税制阶段:1605-1620年
内官财政税收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形成了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的一个分与合的过程。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十二月,以天象示警,明神宗下达了停止开矿的谕旨,在矿监派出10年以后,明神宗谕户、工二部:“其各省直税课,俱着本处有司照旧征解。税监一半,并土产解进内库,以济进赐供应之用;一半解送该部,以助各项工费之资,有余以济京边之用。”这开启了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分税制阶段,改变了内官税收全部归于皇室财政的非常规赋税收入,划分一半归于国家财政。但事实上,其后没有都如此执行,直到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明神宗去世,税监一直存在,并仍有主持地方税收的情况。
根据《皇明修文备史》记载,万历三十年(1602年)至三十五年(1607年)的太仓库收支状况如下:
以上数字显示,内官税收在一半归还了国家财政后,国家财政亏损数额明显有所下降。
如果我们采纳上述统一估算,每年白银171万两为税收增长额度(未计入矿监税使及爪牙大量侵吞部分),那么在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分税阶段的14年中,共计白银2404万两,各自可分得1202万两,而皇室财政的珠宝等进奉还不在其列。重要的是,原本由内官广泛而随意开发进奉内库的财源,即任意增加的原定额税课之外的非常规税收,至此全部进入了王朝正赋征收,形成了常规税收,即财政新定额。因此,从本质上说这场明朝财政赋税白银货币数量惊人的大增长,是财政税收体制与税收结构的重大变化。
统而计之,明朝攫取了大量社会白银财富。按照我先前根据外国学者白银数字研究基础上的平均估算结果:日本1540年-1644年,每年输入白银75吨;美洲1571-1644年,每年输入白银150吨为基数计算,二者相加每年225吨,10年2250吨,总共6075万两。而明朝10年中进奉内库1710万两,加上分税阶段14年的2404万两,高达4114万两白银,可以得出外国输入白银绝大部分已经进入明朝的结论。进一步统计,如果我们按照上述明朝外廷官员奏疏所云1/10解进内库的比例计算,10年间搜刮的民间社会白银数额最多可达17100万两;而如果按照税收中只有1/3比例解入了内库计算,那么10年间搜刮的民间社会白银数额达5130万两;这一数字与笔者先前统计的日本、美洲两大来源白银输入的总数字(时间包括1540-1644年)相近,说明海外输入白银与国内民间社会存银大都已经尽入明朝毂中。
(三)内官税收体制建立的严重后果
明神宗财政治理新形态的出现及其危害,实质上是国家与市场/社会博弈白炽化的结果。从整体来看,这是对张居正财政改革的一种逆转。张居正改革的基础,建立在市场机制更多地嵌入国家财政税收层面,并发挥市场与国家共同的调节作用,目的是富国强兵;而财政货币化加速进行,无疑激发了明神宗攫取白银财富的欲望,内官体制掌控税收的集权方案出台,采用暴力方式掠夺社会财富,集中全国财力到皇室家私型财政。由此造成了市场的全面衰退,也就是社会经济的大衰败,从根本上开启了明朝灭亡的序幕。
1、市场大浩劫
这场“矿税之祸”,是一场横征暴敛,造成了市场大浩劫。为了解决向货币转型中的财政危机,对于城乡增加课税,本无可厚非,但内官税收体制建立后,凭借至高无上的皇权,非常规增税无度,“不论地有与无,有包矿包税之苦;不论民愿与否,有派矿派税之苦。指其屋而挟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指其货而吓之曰:彼漏税,则橐立倾矣”。开启了一种前所未有竭泽而渔的财税征收模式。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四月,河南巡抚姚思仁进《开采图说》云:“河雒之民,溺河缢树、刎颈断指之状,皇上目不得而见也;鬻妻卖子、哀号痛苦之声,皇上耳不得而闻也。”袁宗道云:“《开采图说》,一语一泪,一字一血”。
万历二十七年四月,大学士赵志皋疏云:“不论矿之有无,遍行开采,致使富户包赔,即小民亦科派,而怨声载道矣。不论税之规则,横行邀截,致使商本消折,即负戴亦需索,而物价腾贵矣”。
同年,冯琦上疏揭示:“近来天下赋税之额,比二十年以前十增其四。天下殷实之户,比二十年以前十减其五。东征西讨,萧然苦兵。自矿使出而百姓之苦更甚于兵,税使出而百姓之苦更甚于矿”。
2.社会大动荡
矿监税使横征暴敛的又一严重后果,是社会危机的爆发。同时期全国发生大量抗税事件,即激发的城市民变、兵变乃至官变事件,具有结构上的联系。根据学者不完全统计,在矿监税使持续的24年间,总共发生民变47次,平均每年发生近2次。由于篇幅关系,民变举例从略。
学界一般认为,民变属于市民运动。市民是新兴市场经济的代表,市民运动,主要产生于城镇市场集中之地,参加这一运动的社会身份与职业特征大多与市镇相关,包括市镇及附近乡村的商人、工匠、作坊主、乡绅和地方官吏,还有边境地区军士“兵变”,汇成一股运动洪流。巫仁恕从社会群体的视角审视,指出“在明代以前,中国民众反乱的主角几乎都是农民,至明代后期,都市居民反抗政府的情形才大量出现,史书上泛称之为’民变’”。他揭示出这种城市居民的民变,是前朝没有出现的社会现象。我认为,这凸显了明代市场经济发展引发社会转型,激发市场/社会与国家博弈白炽化的时代特征。
3.从根本上造成了经济衰退与民生维艰
户部尚书赵世卿奏疏详述了当时典型的市场惨状:“在河西务关,则称税使征敛,以致商少。如先年布店计一百六十余名,今止三十余家矣。在临清关,则称往年夥商三十八人,皆为沿途税使抽罚折本,独存两人矣。又称临清向来段店三十二座,今闭门二十一家;布店七十三座,今闭门四十五家;杂货店今闭门四十一家。辽左布商绝无矣。在淮安关,则称河南一带货物,多为仪真、徐州税监差人挨捉,商畏缩不来矣”。税监无疑使得商人遭致重创,导致市场的衰退。
市场的衰退,也直接影响了手工业者的生存。巡抚应天右都御史曹时聘上疏云:“吴中之转贩日稀,机户之机张日减”,“臣所睹记,染房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房罢而机工散者又数千人”。而漕督李三才更奏称:“矿税烦兴,万民失业”。
御史叶永盛在奏疏中详述江浙市场破坏,商民俱困状况:“官兵搜刮所谓隐税,一买一卖,无物不税,无处不税,自是县无宁村,村无宁家,内外骚动,贫富并扰,流毒播虐,宁有纪极,此开辟以来所未有之暴也!”高攀龙言:“加派之害以岁计,商税之害以日计。商税非困商也,困民也。”顾宪成揭言矿监税使在无锡,使“市货”之人“往往只剩得一空手”的惨景。沈鲤言之切切:“臣窃观天下之势,如沸鼎同煎,无一片安乐之地,贫富尽倾,农商交困,流离转徙,卖子抛妻,哭泣道涂,萧条巷陌”。
梅国桢更言及影响边地军士生存与守卫问题:“今抽税之令一下,商贾闻风惊遁,不敢赴边,而贫军衣食何从置办,无乃断绝其生理,趋而之逃,以空行伍,弃边疆以资敌乎”?
由于“天下赋税之额比二十年前,十增其四”,其结果使得“天下殷实之户比二十年以前,十减其五”。时人指出,内官掠夺的结果,使上、中、下各等富户均已贫穷。市场萧条,商人破产,手工业者失业,民穷财尽。市场经济的全面衰退,构成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
明代白银货币化推动社会快速变迁,成化以后商帮崛起,市镇风声水起,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全国性市场形成,中国市场与全球市场连接起来,民间商人作为商业资本而流转的白银货币数量不断增大,社会财富积累日多,这是明神宗派出矿监税使,建立内官税收体制,最大程度地攫取社会财富,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内在逻辑。明代中国百年繁荣(15世纪末至16世纪末),也就是市场经济的百年繁荣,葬送在明神宗釜底抽薪的财政治理新形态——内官税收体制出台,国家与市场/社会的博弈达致白炽化之时。市场的萧条,直接影响到人民生产与生活,造成社会的动荡,开启了王朝鼎革的进程。
三 危机与博弈:17世纪上半叶全球变局与王朝覆没
所谓17世纪危机,迄今学界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到1640年,西班牙的市场价格革命已经达到顶峰,是17世纪危机的标志之一。从全球市场上观察,虽然规模与时间在各国存在差异,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17世纪上半叶是16世纪全球化开端以来最严重的全球性“大衰退”。“大衰退”所指是市场经济活动在一段时间内大幅减少,人为灾害与自然灾害造成市场的全面衰败,乃至崩溃。在中国,则明显可见经济下滑崩溃的现象。我认为,中国市场的大衰退自16世纪末开始启动期,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直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灭亡,仍没有结束,持续时间远在半个世纪以上,到清朝康熙年间才逐渐缓和。追踪市场大衰退爆发的原因,是国内与国际因素的合力形成:国内市场/社会与国家的博弈白炽化,加之气候、灾荒、瘟疫等综合因素,市场经济进入收缩阶段,向近代转型受阻;国际上则因全球经济贸易体系发生大变局,国际市场竞争白炽化,造成海外白银供应链的断裂,无疑是雪上加霜,促发了王朝鼎革的进程。
(一)明末银荒与财政困境
明末财政的困境,可以归结于银荒危机。由于铜钱早已是“内无关给,外无征收”,“自大江以南,强半用银。即北地,惟民间贸易,而官帑出纳仍用银。则钱之所行无几耳”。长期以来明朝虽有铸钱,但私铸无法控制,钱法混乱,“有司承行钱之令,出则无虑不普发于民,而纳则不肯收一文,是自贱之也”,因此民间“每至聚市而哗,而钱遂不可行矣”。在市场作用下,形成了实际银本位货币体系,财政全面货币化,也就是唯有白银成为财政的货币基础,在国内白银矿产匮乏,白银市场供求失衡,必然引发王朝的疯狂聚敛,市场/社会与国家之间博弈的白炽化,加之全球市场竞争发生大变局,导致中国历史上首次严重银荒出现于明清鼎革之际,王朝更迭与此具有紧密关联。
1.“追赃”:内官税收原则的存续
明神宗死后,王朝所余的24年间,表面上内官税收体制已不存在,而实际上内官对于财政税收的干预远没有结束,以内官介入财政税收已形成明朝统治者的既定思维和运作机制。如天启七年(1627年)正月“给山海太监纪用辽东宁远等处清军查饷关防”;“命铸給总督太仓银库、节慎库涂文辅……各内臣关防”,说明皇帝赋予内官对于辽东军饷和户、工两部库藏管理的权力,权力直接来自君主,使得内官明显凌驾在户部与工部管理权力之上。崇祯四年(1631年),皇帝命内臣張彛宪“总理户工二部钱粮”,次年发生工部右侍郎髙弘图疏奏张彛宪在公座俨然临部臣上,最终导致高氏“遂引疾求去,不允,疏七上,削籍”的事件。
明末为了攫取民间社会财富,对于市场的打击和商人的迫害,也业已形成明朝既定的掠夺社会财富主要模式。“追赃”形成明末王朝政治干预经济的重要政策,勒索社会财富行之有效的手段,商人与工商业者,还包括支持他们的官员的私人财产得不到任何保障。天启年间内官魏忠贤秉政,全面控制朝政,对社会财富的掠夺,对商人的打击一直在延续,天启年间黄山大狱及其激发的民变,是一个典型事例。
天启七年(1627年)徽州歙县发生的市民暴动,发端于魏忠贤及其爪牙操纵的徽商吴养春案,即所谓的黄山大狱,将富甲江南的徽商吴养春及其子等人下镇抚司狱,最终形成“赀尽而命亦尽,人亡而家愈破”的结局。大狱构成后,魏忠贤又派爪牙专敕驻歙查追吴养春赃银60余万,强行勒索通邑富户科派,限期缴纳。大狱牵连徽州数百家富户,使得徽州商帮严重受挫,导致了万余民众杀捕快、烧公署的“徽州民变”。对于市场的摧残,对于商人的迫害,引发的是民心向背的重大问题,显示的是政治统治危机。市场衰败与天灾人祸荒并行,同年三月陕西澄县农民起义;八月崇祯帝即位,明朝进入最后的多事之秋。
2.“三饷加派”:竭泽而渔的货币税收
明末财政赋税大致形成正赋和兵饷两大类,据崇祯十六年户部尚书倪元璐召对时云:军兴以来有辽饷,新饷,练饷。“一兵兼食三饷,民兼供三饷,名项纷然”,请著为令:“凡征民粮,悉去边饷、新饷、练饷之名,止开正赋、兵饷二项”。根据他的统计,当时正赋因屡屡加派,已达2100多万两,正赋外的军饷达1584万余两。这也就是御史郝晋所云:“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值得注意的是,正赋军饷之外,各地方屡屡加增的杂税还不在其列。由此可以推测,当时明朝每年赋税额度已达4000万两以上。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田制》论三饷之害,提及倪氏三饷并入两税,而没有揭示明朝财政税收的根本变化是赋役合一后,增加各项杂税全都并入正赋,而条鞭之外又有条鞭,也形成了常态。明清鼎革之际的废银论正是由此而生。
3.财政定额:不能实现的常态
明末正赋与军饷数额巨大,以国家会计额数为准,不考察实际征收数字,不能得出确切的税收数字。大量文献记载证明,实际拖欠或者说逋赋形成常态。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六月,户部尚书李汝华云:“乃各省直所欠京边,自三十二、三年起至今不下六百万,又极亏之数矣。此太仓所以匮极而边饷拖欠数多也”。崇祯四年(1631年)三月,户部尚书毕自严奏称:“ 各省直自天启七年起至崇祯三年止,额该太仓京边银共589万多两,已完过银546万多两……未完银52万多两。崇祯五年(1632年)巡视太仓银库给事中李世祺等察劾金花银完欠题本,言崇祯元年至四年“拖欠数多”。崇祯六年(1633年)正月,“总理户工二部钱粮”的内官張彛宪言“天下逋赋至一千七百余万,请遣科道官督征。帝大怒,责抚按回奏。给事中范淑泰言:民贫盗起,逋赋难以督追”。由此可见,明末虽然派有定额,但是拖欠数多,存在不能征收到位的严重问题。
至崇祯末年,赋税征收的逋欠数目巨大,白银入不敷出,数目相距悬殊。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户部尚书倪元璐统计云:正赋、兵饷,除蠲免银4291300两,又拨剿饷银2392400两,又题留瑞藩兵饷,并拨买米豆铜改征兑销等银942400两,只完解部银1174800两,共未完银7875200两。关税、盐课、仓助是财政税收的重要项目,共完过689400两,而未完达到2654400两。这几项额定总岁入共2001.99万两。由此可见,当年户部赋税的实际征收率仅达9.3%。倪元璐明言:“臣部之应付京边者,惟恃外解。今饷银解到八万余两,而京边之索饷者,不啻数百万”。数目反差巨大,更有战乱运输不继的问题,这种现象说明明末财政税收体制已全面崩溃,无法支撑王朝的存续。
《明崇祯十四年四月十九日歙县纳户执炤》一件,是明末征收白银货币税的证明。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歙县民户在崇祯十四年(1641年)完纳的崇祯十五年(1642年)的“京边金花粮饷银”,是徽州府歙县守柜粮长签章发给的纳税凭证,也是崇祯末年财政不得不寅吃卯粮的铁证。
纳 户 执 炤
徽州府歙县为征收京饷钱粮事。据十八都二图七甲里长汪松政甲下纳户 完崇祯拾伍年分京边金花粮饷银玖两贰分五厘。自秤自封,眼同守柜登记下柜,出票附纳执炤。
崇祯十四年四月十九日 守柜粮长(印章)收
丁字一百六十七号
票旁“本县痛禁口口守柜粮长不得抑勒”。
晚明财政货币化大变局,造成财政税收乱象。下面是山东禹城之例:
赋役之烦,明季为甚。户部项下则有夏税、秋粮、马草、盐钞、民兵、九厘、宗禄、花绒、铺垫;礼部项下,则有光禄寺细粟米;兵部项下,则有京班、皂隶、柴薪、滴珠,及太仆寺马价、种马、草料;工部项下,则有料价、砖料、木柴、蔴麻、胖衣、柴夫各色银两。而分征于各邑者,则有狐狸皮、角弓、水胶、苍术等名色。
这里出自多门的税收项目多达26种。如此情境,确实造成了民众的深重灾难。
总之,最后的24年,明朝处于风雨飘摇中,皇族宗室的财富积累仍在不断增长,而北边军饷更是有增无减。明朝财政不断增加的货币需求,遭遇的是日益收缩的货币供应量,市场萧条,经济衰退,进入流通的货币缩减,成为财政危机的重要因素。这是货币危机,是财政危机,同时也是社会危机,更是政治统治危机。
(二)王朝覆没之际的白银存量
明末白银问题,事实上成为明朝财政的中心问题,也是王朝存续的核心问题。以往学界关于明末白银存量的估计与分析,存在重大缺失:首先,主要从外银流入量和明朝银课量估计白银存量,没有考虑到明朝财政体系转型,以白银为税收主导形态,因此财政税收是白银存量的重要内容;其次,仅考察官方会计的额银数字,而没有考察实际库藏银两数字,由此得出银库银两的增长,与实际库银存量不能相符。受到丹尼斯·弗林最新研究强调库存需求的启发,我认为应该考察明神宗后期以降国家库存白银的状况,这是白银存量不可或缺的部分。明末财政货币化,从中央集权到分权,乃至地方各府州县均有银库。财政的白银库存地,主要包括户部太仓库、工部节慎库、兵部太仆寺库,还有内承运库。下面从这四库的库存状况来考析。
1.户部太仓库。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十月,山东道御史李柄奏疏:“环视库房,一空如洗,所仅存者老库二百万耳。”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户部上言:“今查太仓银库仅有银一千九百两”。三十年(1602年)三月,户部尚书赵世卿云库存银65万两。三十二年(1604年)九月,报“近访得老库之积,今止存五十万”。三十三年(1605年)老库“不过三十万,外库不及数千”,太仓“无竟夕之储”的状况已经凸显。三十四年(1606年)三月,仓场总督游应乾言:“帑庾盈缩关国运盛衰,今外库随到随发,略无存留。而老库除十八万九千之外,又毫无余积,其诎如此”。至三十七年(1609年),只有“老库八万”。九边年例银是太仓最大宗的支出,至四十四年七月,“九边按年缺饷,总计五百余万”。四十六年(1618年)五月,总督仓场户部尚书张问达奏言:“以银库言之,老库银仅八万八千余两,外库随到随支,绝无四五万两贮过十数日者”。随到随支形成太仓库的常态,而欠饷也形成了常态。明神宗去世后,太仓库已无存银的状况凸显出来:天启元年(1621年)十月,御史谢文锦上奏:查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额解至天启元年九月,共解十三镇事例约190万余两,尚欠253万余两,他感慨“以正额如此之少,逋欠如此之多,何以应各镇之求,而稍留存积于该库也”。天启六年(1626年)十一月,户部云:老库一项,天启三年(1623年)查盘实在银82484两,加原寄库无碍官银27185.55两、刑部追解陪老库银4780两,共银114444.55两,是老库存银实数,而“本年三月曾经借发新饷八万两,遂使库藏如洗”。至天启七年(1627年),仅太仓旧库累计逋欠九边军饷达780万两白银。崇祯三年(1630年)十月,经户部尚书毕自严整顿统计,旧库存银25万两。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帝令倪元璐措饷百万,当时户部“留贮不满二千,公奏外解未至,道路阻梗”。三月城破前夕,户部侍郎吴履中奏称,库中存银仅余8万两,请给九边,但帝为加强京师守备,拒绝拨饷。时人刘尚友记“然国计实窘极,户部核算海内应解京银两岁二千万,现在到部者仅二百万。朝廷至刮内库金帛,悉准俸银给发武士,其困可知。故援师之征,望其即赴,又若畏其即赴,诚虑夫饷之不足以供也”。据上文可知,所谓到部10%的200万,也并非实情。
2.工部节慎库。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二月,工部尚书杨一魁疏云:“见今贮节慎库者,合四司止七、八万两,而浩大未竞之工程,急切应需之造办,监局年例之钱粮,又若库房、若城垣、若坟工,种种并集,一时之费约用八十余万两,即罄竭积贮,未当十分之一。”三十三年(1605年)十一月,大学士朱赓上疏云:“两宫经始,节慎库尚百十万金,今罄然无分毫之蓄。”由此可见,万历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二宫灾后兴工时,节慎库尚有110万两白银存储,而至二十八年已不到1/10。至崇桢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五日,掌管节慎库工部员外郎赵士锦记:新库中只有2300余两,老库储物,“只千余金”。库中老卒忆万历年时老库满,另置新库又满,至两廊都贮足,而“今不及四千金。
3.兵部常盈库。万历三十年(1602年)九月,太仆寺署印少卿连标上疏,指出嘉、隆年间,太仆寺库存银多达1000万两,“迩来国家多事,借讨纷纷,户、工二部动去八百七十余万,见存库者仅一百万有奇”,是太仆寺存银只有先前的1/10了。三十五年(1607年)八月,太仆寺少卿李思孝疏云:“今老库见存者二十七万耳。而东西两库每年所解,仅可以供各边年例之用,况重以各边功次赏赉,亦取于此。皇上以囧寺之乏,宁复减于计部也乎!”至四十五年(1617年)十一月,兵部左侍郎崔景荣云:老库400万之积,“仅余八万”。天启七年(1627年)二月,太仆寺卿洪瞻祖云:查万历十八年起至今,“户部三十二借”放银1299万余两,“工部十借”放银187540两,光禄寺、顺天府各借一次共放银40000两,“近奉本部另札三王之国该放脚价、修船银一万八千两,而囧库四朝之积皆尽矣。”
4.内承运库。万历后期搜刮大量白银进入内库,而皇室花销巨大,当国库空虚时,大臣也多请出内帑以应急。明神宗死后,内府十库中存量充足的实物被改征白银解纳户部,接济边饷。天启初年,熹宗多次动用内库白银以济边饷,至天启六年(1626年)“内府积贮,年来给发将二千万”。接着因王恭厂大爆炸,又“特发御前银一万两赈恤”。内库往往没有清单,随发随用。崇祯八年(1635年)二月,内承运库太监周礼言:“崇祯六年、七年省直金花银共逋八十九万。”崇祯十六年(1643年)九月,帝“发帑金四十万买米”。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初一阁臣并云:“库藏久虚,外饷不至,一切边费,刻不可缓,所恃者皇上内帑耳”。崇祯帝“默然良久曰:`今日内帑难以告先生’。语毕,潸然泪下”。是内帑已空,皇室财政已到山穷水尽地步。又有记载:“正月有外解来,才度过二月”,崇祯召见吴襄时云:“但内库止有七万金,搜一切金银什物补凑,得二三十万耳。”三月,因无银可用,集百官共议,“最后依省限额:浙江六千,山东四千,先后共二十万”。这笔白银实际上是画饼充饥,业已不可能运至京师。李自成攻克北京前十几天,帝令勋戚大珰助饷,戚臣周奎不得已奏捐万金,向皇后求助5000两,还藏匿2000两;太监曹化淳、王永祚“助至三万、五万”;王之心最富,“仅献万金”,惟太康伯张国纪输二万。可见内库捉襟见肘,而白银财富藏于勋戚内官之家不肯捐出的状况。当月,“帝谕发御前银六万两,分给蓟督三万两,密云、中协各一万两,昌镇一万两,山西镇监视谢文举一万两,随带前去,给散宁武兵丁,以彰朝廷恤军至意”。三月十六日,李自成围北京,内官督京军老弱匆忙上城防守,当时已有四个月未发饷银。仅成德、孙承泽等人各捐出衣服簮饰至城上。三月十八日,在王朝覆没的前一天,崇祯帝在罪己诏中宣布加派新旧饷项全部停止。当时已无饷,也已无人守城。
以上考察说明,明末各库存银贮藏已空。自明神宗亲政以后,明朝即开启了竭泽而渔的搜刮社会财富态势,但是搜刮的白银很快便被挥霍一空,库藏处于枯竭状态。如果认为明末宫中尚藏有大量白银,从逻辑上推理,也难以令人置信。限于篇幅,此问题将另文处理。
(三)全球变局与海外白银供应链的断裂
十七世纪全球性危机,在历史上是现实存在的,是危机,也是变局。论及全球危机与中国关系,西方学者最具代表性的是阿谢德和艾维泗。阿谢德(S.A.M.Adshead)首先将中国研究引入17世纪危机,指出17世纪普遍危机概念有二,一是指经济危机,二是指政治动荡,他认为经济衰退是这一世纪中期政治革命的重要原因,关注明朝政治“派系倾轧的白热化”,以为“使政治紧张气氛派系斗争升级,这是中国对墨西哥和秘鲁的节奏作出的反应”。这种以政治派别斗争与美洲白银货币直接联系的认识未免牵强。艾维泗(William S.Atwill)的系列论文首先揭示了国际白银流通与中国经济变化的密切联系,也揭示了中国乃至东亚与17世纪普遍性危机的关系,在20世纪初,他的研究重点已转至气候变化对于晚明经济的负面影响,但仍撰文驳斥持明末白银流入上升观点的矛盾之处,为中国与17世纪危机问题做出了奠基性贡献。
我认为,长期以来中外学者先行的研究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即中国市场/社会与国家博弈与全球市场的博弈。经济危机与政治危机紧密相连,是17世纪全球危机不可分割的一个问题的两面,而表现在各国的共性是市场/社会与国家的博弈。中国没有例外。
明朝始终没有建立起有信用的货币制度,相对历朝历代,出现了重大的制度性缺陷。市场促发建立事实上的银本位制,这样也就发生了在国内银矿匮乏情况下,内生货币无法解决市场需求,势必导致白银被当作商品大量引入国内,以支撑庞大王朝与社会对通货的需求,也使得货币税收支撑王朝存续的作用凸显出来。这无形中增加了对外来白银来源的依赖性。当国家财政体系处于急剧转型期,统治者谋求利益最大化,国家与市场/社会的博弈必然走向白炽化。明清鼎革之际,一边是中国内部的市场/社会与国家的博弈,一边是外部国际市场各国之间的博弈战,内外合力深刻影响了转型期中国王朝鼎革的历史进程。
明代中国外来白银的主要来源,一是日本,二是美洲,三是欧洲等其他地方。当全球市场竞争态势愈演愈烈,经济贸易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外部危机与中国内部危机自然而然产生了必然关联。
1.美洲白银来源的危机
隆庆初明朝开放漳州月港,主要获取美洲白银之地是吕宋(今菲律宾)。明人何乔远云:“东洋则吕宋,其夷佛郎机也。其国有银山出银,夷人铸作银钱独盛。我中国人若往贩大西洋,则以其所产货物相抵,若贩吕宋,则单是得其银钱而已”。所云佛郎机,指西班牙人。西班牙人于隆庆五年(1571年)占据马尼拉以后,为了获得中国商品,开展了繁盛的亚洲—美洲--欧洲大三角白银贸易。
对于中国与马尼拉的贸易,学者征引数据往往是5-10年的平均数,不利于具体分析。法国学者肖努的研究提供了1577年-1644年中国商船到达马尼拉的统计数据。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商船数额一般稳定在20多艘,最高时达到50艘。为了说明全球经济贸易网络形成以后,中国与全球市场的互动关系,避免仅关注数字的增降,下面我们对进入17世纪中国商船明显下降的6个时间节点,结合发生变化的背景略加追寻: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只有13艘;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只有4艘;
崇祯元年(1628年)只有9艘;
崇祯二年(1629年)只有2艘。
崇祯十三年(1640年),只有7艘;
崇祯十七年(1644年)只有8艘。
1604年,可以追溯到此前国内矿监税使搜刮白银风潮,波及到海外的“机易山事件”。这一事件,发端于万历三十年(1602年)七月,“顷者福建土商张嶷等,串同羽林左卫百户阎应隆具奏,海澄县界外机易山土产金银,欲自备船只人工资本前往贸易淘取,岁进金十万两,银三十万两。”张嶷的身份是“福建土商”,他所说吕宋岛甲米地的机易山,华人称为“加溢”。1571年西班牙人占据马尼拉,从事亚洲-美洲-欧洲的大三角白银贸易,获利巨大,以致张嶷误以为那里“土产金银”。而明神宗听信阎应隆、张嶷的妄言,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令福建巡抚派遣海澄县县丞王时和、百户干一成偕同张嶷前往“勘金”,西方记载税监高寀前往马尼拉,属于误载。此行引起西班牙总督阿库尼亚( Bravo de Acuna)的猜忌,导致西班牙人屠杀华人25000余人。因此1604年仅有13艘中国商船到达马尼拉,而西班牙人征收的中国货物进口税减少了4万比索,此外,这一年荷兰韦麻郎率军前往澎湖求市失败,屡次侵扰中国沿海,致使“海运不通,米粟翔贵,百货腾涌,人民艰窘死亡,无可输纳钱粮”,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1609年,这一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三世被迫与荷兰签订《十二年停战协定》,在事实上承认了荷兰的独立;位于日本平户的荷兰商馆落成,标志日本与荷兰确立了正式通商关系。而日本萨摩藩发兵入琉球,执中山王尚宁,大掠而去。中国福建各地连降大雨,山洪暴发,特大洪灾“溺死者无算”,“坏田产不胜计”,也是影响贸易的重要因素。
1628年,是崇祯元年,这一年三月,福建巡按御史赵荫昌请“禁洋舡下海,下所司议”。源起于天启末年海寇猖獗,海上劫掠频繁,导致明朝海禁出台,也影响到次年1629年贸易船数的下降。
1640年,是受到1639年西班牙人再次屠杀马尼拉华人2万多人的影响。起因于廉价中国丝织品输入墨西哥,造成墨西哥丝织业倒闭,西属殖民地经济走向萧条,影响了马尼拉财政逐渐枯竭。于是西班牙人大幅度增税,勒令华人缴纳苛重商税,并逼迫做苦工,引起华人反抗,失败后被大屠杀。
1644年,这一年李自成进入北京,明朝灭亡。此前崇祯十六年(1643年)郑芝龙升任福建总兵,史载“独有南海之利,商舶出入诸国者,得芝龙符令乃行”。明朝国家财政的进项尽归海商集团。而美洲矿产减产的影响,是贸易衰退的主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17世纪白银供应链的断裂,与荷兰崛起为“海上马车夫”有着直接关联。荷兰人成为首先来到东方的葡萄牙和西班牙人强有力的对手和竞争者,掀起了这一时期复杂的国际海上贸易争夺战。1619年,荷兰人建立了在东方的商业中心港口城市――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开始与西班牙及葡萄牙人竞争中国市场。明人称荷兰人为“红夷”,记载“红夷无所得利,又劫夺我货于海中矣”。
与此同时,在17世纪40年代,从墨西哥流入马尼拉的白银,已经减少了近一半,见下面的数字(以千克计):
而根据法国学者肖努收集的数据统计,1641-1645年马尼拉港口货物进港税锐减至22075比索,其中中国货物进港税18599.4比索,几乎是最高时的一半。据载,刚进入17世纪时,1600-1604年离开美洲的船只还有55艘,而到1640-1650年则减至25艘,即减少了一半还多。
1639年,西班牙人在马尼拉大规模屠杀华人,导致福建与马尼拉贸易陷于停顿;1640年葡萄牙脱离西班牙统治独立,澳门与西班牙之间的贸易基本上中断;1641年,荷兰人攻占葡萄牙人占据的马六甲,从而彻底改变了16世纪经济全球化开端的全球经济贸易体系大格局。当然,最重要的是美洲殖民地白银生产的下降,“美洲白银的光辉时代无疑在17世纪中叶结束了”。当这场危机到来时,由于统一的全球市场的连动作用,在欧洲猛烈爆发了所谓的“价格革命”,西班牙出现通货膨胀加剧,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都不同程度的遭遇了冲击,出现了通货膨胀问题。亚当·斯密总结说:“从1630年至1640年,或1636年左右,美洲银矿发现对降低白银价值的效果似乎已经完结。白银价值相对于谷价价值的降低,从来没有达到过这种地步。”晚明中国与全球有着重要的互动关系,在市场供求关系规律作用下,中国发生了通货紧缩,白银输入中国的紧缺,是使得明朝在财政困境中越陷越深,终至灭亡的重要因素。
2.日本白银来源的危机
日本学者中岛乐章称十六-十七世纪东亚海域是“交易与纷争的时代”,非常贴切。17世纪开始,得到特许的日本“朱印船”贸易发展,形成对于澳门-日本贸易的竞争关系,使得澳门贸易利润下降。自1634年起,日本幕府实行限制日本人直接参与海外贸易与航行政策,并最终在1635-1636年间禁止了“朱印船”贸易。按此发展削减了日本本土对于贸易的竞争力,宗教冲突与日本社会矛盾的交织,导致澳门与日本贸易的彻底恶化。1637-1638年的岛原(shimabzra)起义被德川幕府镇压以后,1639年为了消除天主教势力,德川幕府开始实施“锁国政策”,禁止日本与西方国家通商,驱逐在日本的传教士出境,并禁止外商到日本贸易,仅准许中国商人和荷兰人在长崎港从事贸易,因此澳门葡萄牙人和传教士进行的繁盛了半个多世纪的中日贸易面临被完全禁止。尽管当时九州商人已经投给澳门贸易大量的白银,但日本幕府终结了葡萄牙人与日本的贸易。1640年,葡萄牙使团赴日请求重开贸易,使团只有13人幸免于难,共有61名成员被日本处决。这使得葡萄牙人经营的澳门-日本贸易航线被切断。1640年澳门到达长崎的船只有1艘,这意味着白银输入中国的一条重要路径被阻断了。虽然这一年有到日本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骤增的报道,但是深入了解,这些中国商船都不是可以给王朝纳税的海商船只。根据日本学者的研究,崇祯十二年至十七年(1639-1644年),在澳门葡萄牙人失去对日贸易后,郑芝龙海商集团组织的福建海上贸易,占有前往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70%之多。这些海上贸易的利润,基本上与明朝财政没有了干系。
3.欧洲白银来源的危机
当17世纪全球危机来临时,全球统一市场出现了瓦解,新的国际贸易竞争出现,原有的全球经济贸易体系出现了大变局。欧洲内部正在发生三十年战争,即1618年至1648年间,欧洲各国之间爆发一次大规模的国际战争。此次战争一开始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后来欧洲其他国家因为受到利益与争霸的诱惑,纷纷加入其中,最终演变为全欧洲的大战,令参战各国都元气大伤,到1648年10月才达成停战协议,终结战争。由于战争频仍,欧洲各国对于货币的需求大增。据Artur Attman统计,1550年,西属美洲白银产量300万银元,运到欧洲为300万银元,从欧洲运到东方的是200-300万银元;而1600年美洲产银1100-1400万元,运到欧洲1000万元,运到东方的只有440万元。由此数量可知,大量美洲白银从欧洲中转的渠道也已被阻滞减去大半,更何况流入东方的不止是中国。
欧洲三十年战争期间,西班牙屡战屡败,荷兰得到了海上霸主地位。1630年代开始,荷兰人在海上与葡萄牙人的冲突迭起,荷兰人于1638-1644年封锁果阿,并且延及葡萄牙人的美洲殖民地“新卢西塔尼亚”。据载,在1629-1639年,葡萄牙在与荷兰的冲突中损失了6000名男子,160艘船只,而被荷兰缴获的战利品达7500000歇拉芬(xerafins)。1641年,在马六甲、科伦坡等葡萄牙人定居点的围城战役中,葡萄牙人遭致了惨败。1640年,马六甲被荷兰人夺取,意味着葡萄牙人经营的里斯本一果阿一澳门航线的断裂。这无疑直接影响了澳门葡萄牙人经营的全球白银贸易网络,特别是从欧洲到亚洲的贸易网络。由于荷兰的竞争,果阿的贸易收入急速下降,从1600年的270万克鲁扎多降至1635年的140万克鲁扎多,可以说几乎下降了一半。这说明在失去了日本贸易的同时,葡萄牙人从欧洲转输白银到中国的路径也遭遇了挫折。
至此,全球主要的三条海外白银输入中国的渠道,均已几乎被切断。
在中国王朝鼎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外市场的互动关系至关重要。17世纪全球经济贸易体系大变局,外来白银输入中国的渠道受阻,为明朝的覆没加上了最后一根稻草。
四 结语
16-17世纪经济全球化开端,当追求白银成为一种世界性现象,原有的传统国家政治和经济体系几乎同时被市场冲击而濒于崩溃,这是一场具有空间与时间共性的全球大变革。白银存量和货币供给量,可作为经济发展趋势的基本变量。考察明,我们不能脱离全球化大背景下国家与市场、社会的博弈去认识。
明代白银从民间市场崛起,是市场/社会与国家博弈胜出的产物,代表早期市场经济的萌发,在市场作用下,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货币化、市场化特征,而市场的增长,货币经济发展是主要推手。当白银形成社会流通领域主币,导致社会发生巨变,并推动国家一系列制度变迁,巨大的白银需求将中国市场与全球市场连接起来,中国积极参与了经济全球化的第一波,引领了明代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百年繁荣(自15世纪后半期到16世纪后半期),和前所未有的明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向早期近代转型期的启动;张居正改革后,白银货币化进入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财政货币化阶段,白银形成国家财政税收的主导形态。在国家与社会向近代的急剧转型中,明神宗内官税收体制出台,国家与市场/社会博弈的白炽化,以君主专制强力干预市场,竭泽而渔地攫取全社会积累的白银财富,由此进入市场经济衰败期,形成国家与社会转型期的拐点——百年繁荣的结束期。17世纪中国市场衰败过程与17世纪全球危机过程几乎同时发生,因此王朝的鼎革,绝不只是国内单方面危机可以解释。新的解释是市场/社会与国家白炽化的结局是市场的全面衰败,最终外部市场供应链的断裂,证明了中国内部危机与17世纪全球危机相契合,成为王朝鼎革综合因素的枢纽。
晚明中国“变”与“不变”纠结在一起,与英国比较,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治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明末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凸显。就此而言,可以说中国国家与社会转型暂时分道扬镳了,中国与全球的近代化转型也一时分道扬镳了,反映了中国国家与社会的近代转型道路是曲折的。
作者万明,系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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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湘 宇
校审:水 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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