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光棍: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对于女性大规模离家外出打工与寻求婚姻,曾经的主流观念往往认为这是她们追求自我价值与人生美满幸福的重要方面,是女性勇于突破狭窄地域的束缚,获得解放的体现。而现在竟有一批“大局观”男性要求女性作为“性资源”留在农村解决光棍问题甚至服侍男性。

农村光棍问题又一次引起热议。10年前,人们关注到的是农村光棍作为不稳定因素带来的社会问题,从强奸拐卖妇女到暴力犯罪;10年后,人们终于意识到农村光棍也是受害者,却在生育率持续走低的担忧下荒唐地开错了药方怪错了人。为农村适婚男性暖被窝的不该是女性,而是乡村振兴。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男性人口72334万人,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男性比女性多3490万人。2005 年以后,新进入婚育年龄人口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婚姻挤压问题凸现,低收入者结婚难。一方面是人口性别比失调不断加剧,另一方面是农村女青年进城务工进一步拉大了农村性别比,令处在婚姻阶梯末端的“丁男”择偶困难。

本文通过分析不同时代的不同经济政策与主流话语得出结论,不断扩大的城乡差别是这一问题背后的根本症结所在。

电影《光棍儿》剧照。

一、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背后:生女价值不如男

农村光棍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是农村出生人口男女比例不均。现在20岁至35岁的青年,是在1986年至2001年之间出生的。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人口统计数据资料,1982年,我国农村人口性别比为107.7,即每出生100个女性,对应着107.7个男性。而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122.1,远高于103-107这一国际公认的正常比例。根据1953-1990前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国总人口性别比始终控制在107以下。近三十年来农村人口性别比的显著增长是得到公认的事实。

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直接原因是1979年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此之前,农村家庭可以通过不断生育得到男孩,而计划生育之后,只能通过人为手段来控制性别。从分胎次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可以显著看出二胎及三胎以上胎次性别比的增长,如2010年数字分别为130.3和158.4。总人口数量的控制造成了农村性别失衡。

然而我们应该进一步思考,为何农村家庭偏爱男孩?大多数人对此的理解是封建残余传统重男轻女与传宗接代思想的作用,主流的解释也侧重这一方面,在农村到处可以看到“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口号,然而这背后有更深层次经济与观念的原因。

在中国,农村女性的地位不如男性,女性的经济效益也不如男性,是显然的事实。封建中国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父权制家庭经济,理想家庭模式建立在性别与代际等级制度之上的,也就是男尊女卑、尊老养老。集体经济时代经历了“妇女解放”,包括动员妇女参与生产、赋予妇女相同的政治权利、婚姻自由、对妇女的保护与抚养社会化等等,极大改善了妇女的地位。然而父权统治本身并未打破,体现在不平等的工分制度、不平等的工作机会、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未被打破、劳动分配未考虑到女性特殊权益等等。

总体而言,当时对男女平等的提倡更多是政治意义上的,而非经济上,即女性获得了与男性一样的劳动权和一定程度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领导权)。但客观上,妇女全面走向社会、参与劳动,为女性经济与思想的独立打下基础。对农村妇女来说,她们已经成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然而如果站在农村家庭的角度,即便在当时,生育女孩的价值仍然不如男孩。当女性承担起繁重农务的时候,男性往往被合作社派到村外打工,收入远高于女性。比如修水库的活一天能挣超过20工分,而在邻镇担任全职管理工作能挣得一份工资来供全家开支。(Hershatter2011)

到了改革开放时代,女性的地位发生了新的变化。严海蓉指出,“社会主义妇女”在1980年代的语境下被认为失去了性别本性,主流话语要求女性回归家庭,恢复“女性化”,妇女与家务之间的联系被完全合理化。而农村地区情况更加恶劣。由于农业去集体化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男性恢复了家庭的绝对支配地位,而妇女从公共空间退出,重新回到了狭隘的家庭空间。

当时的舆论认为,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妇女可以在家自由地安排家务与从事副产品工作的时间,而不用像过去那样,即使并不强壮的女性也要下地劳动。而事实上,印度学者Kelkar1983年在无锡做田野调查的结果表明,妇女在繁重的家务与副产品或手工业的双重负担下疲惫不堪。“妇女早上4点或更早就要起床,从事副产品生产10-12小时……同时还要做饭、洗衣、带小孩、倒尿壶……男性从不分担家务……而生产交易所得却掌握在男性手中……女性对家庭与生产没有任何控制与决定权。”

此外,责任制本身也加强了男性的权威。工分制度式微后,农民秉承生产得越多,自己所得越多的原则,但是工分制度中的性别不平等(男性一天可赚10个工分,女性8个工分)却被保留下来。“一个健全女性只能承包1.6亩地,而男性可以承包2亩地。”(Kelka1983)对女性的歧视被制度化了。观念上,农村妇女对政治与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几乎降为零。曾经妇女积极参加政治会议,以提高农村妇女意识与争取权益,而新经济政策下这些会议中断了。“妇女从早干到晚,根本没时间参加政治。”1983 年全国妇联承认,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及一同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忽略了妇女工作,男性权威观念复兴。(Kelka1983)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家庭偏爱生男孩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政治地位或经济收益上,男性为家庭带来的贡献都较女性更大。

此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养儿防老”也是农村家庭偏好男孩的原因。集体经济时代,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展开,毛泽东提出农村集体组织要解决贫困农民养老问题:“一切合作社有责任帮助鳏寡孤独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应当吸收他们入社)和虽然有劳动力但是生活上十分困难的社员,解决他们的困难。”1956年颁布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确立了“五保”供养制度,令失去劳动力与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没有后顾之忧(宋士云)。应该承认,当时的农村社会保障与合作社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集体经济自身实力欠佳情况下所能提供的社会保障十分有限,尤其与城市居民能享受到的退休、医疗等社会保险相比差距悬殊。但农民至少能享受到集体保障,集体制解散后,农民不得不重新依赖家庭保障,“养儿防老”成为农村家庭不得已的办法。

在《林村的故事》中,得知集体制要解散,有个寡妇带着十几岁的女儿去找叶书记,“她说在集体之下,她和女儿都能赚取工分,维持生活。但要是大队解散了怎么办?她家没有男人,要是分得梯田,她也犁不动,她和女儿要怎么活下去呀?”(黄树民2002)严海蓉在《虚空的农村,空虚的主体》中写到,曾经的生产责任田从1990年代开始变成了“福利田”,吸收伤残病余,而事实上农村劳动力即使回到农村,面对抛荒的农地和不完善的社保制度,也没有“福利”可言。

二、农村婚姻开销追赶城市,双重涨价带来恶性循环

男多女少、僧多粥少是形成光棍群体的客观原因。但我们应该进一步考察,那些无人问津的光棍究竟是什么人?他们为何娶不到老婆?尽管主流话语里充斥着对婚姻浪漫化的表述,强调爱情、缘分、外貌等,但在中国农村,男性的经济基础仍然是决定婚姻的首要条件。

在媒体报道过的农村光棍群体中,大多都是来自贫困山区的案例。比如2007年《南方周末》报道的贵州牌坊村,村中282条光棍占男性1/5,全村几乎都是山地,田地占不到2%,2006年人均纯收入只有800多元。而《半月谈》报道过的陕西榆林米脂县的几个村庄,大多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村,“一家人一年也挣不下两三千元,而找一个媳妇至少要两三万元,许多人家都找不起”。

一方面,尽管农民年收入的绝对数值在几十年间大幅增长,但是婚姻开销的增长速度更快,考察几十年间婚姻开销所占农民年收入的比值让人吃惊。费孝通1936年曾在江村做过婚事费用的估计,大约需500元,“这个数字相当于一个家庭一年的开支” 。到了1990年代初,李银河曾考察中国一贫一富两个村庄,山西沁县南山头村人均年收入332元,结婚费用3000元左右,浙东余姚南阳村人均年收入2000元,结婚费用在1.5-2万之间。尽管绝对数额差异很大,但所占比例却差不多,都是一个农民10年的收入。而在孙淑敏2000年初对甘肃秦安赵村的研究中,1990 年代后期结婚彩礼的平均开销已达15000左右,作为贫困县山区村庄,当时赵村村民的人均年收入才700多元,结婚开销相当于一个村民 20多年的收入。

另一方面,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与婚姻市场的扩大,我们可以看到越是贫困的地区,婚姻开销所占农民年收入的比重越高。米脂村郝家坪村的干部在新闻报道中说,“我们村靠近路边,条件还算可以的,比我们更偏的地方条件更差,我们这里娶的媳妇不少都是那些地方的,而那些地方的男人娶老婆就更难,花费更高,娶老婆无异于买老婆”。

这其中存在农村地区的两个恶性循环。首先,贫穷导致光棍。在越是贫困的地区,女性更愿意离开村庄,导致原本性别比就很高的农村,女性更少。而一旦女性去了更富裕的地区,就再也看不上原先村里的男性了,因为他们实在太穷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贫穷,女性更加迫切地希望通过婚姻来改变拮据的生活状态,因此进一步抬高了婚嫁的费用。其次,光棍导致更加贫穷。在缺乏家庭动力与人生目标的情况下,有的光棍会沉迷于吸烟、喝酒、赌博、毒品等,逐渐荒废农田,变得更加消极和贫穷。遗憾的是,在一些学者与媒体的解读与农民的理解中,光棍之所以找不到老婆是因为他们自身“文化水平低”,“思想封建”以及“没有缘分”等,这是本末倒置的说法,也是典型的“责备受害者” (Ryan1971)。

第二种恶性循环是结不起婚-光棍-必须付更多的钱才能结婚。费孝通曾在《江村经济》中曾提到,当农村工业不景气的时候,晚婚和“小媳妇”制度便产生了。而当童养媳被法律禁止,男性又无力借贷并偿还婚礼钱的时候,无限的晚婚就会造成一大批单身汉。而一旦单身汉过了适婚年龄,当他们想娶老婆的时候就要补偿更高的代价。并且,很多单身汉面临的不仅是年纪大的问题,很多情况下也面临教育水平低、无固定职业、身体缺陷、不良嗜好、家乡偏远等问题,这时他们唯有出更多的钱才有可能娶到媳妇,以补偿女方受到的“损失”。这对贫穷的农村单身汉来说成为无解的题目。

我们应该注意到,婚姻开销上升并非只局限在农村,也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在整个国家去集体化和经济全面市场化的背景下产生的现象。刘燕舞通过分析河南、湖南与贵州豫湘黔三个村落时发现,经济因素对光棍形成的作用是从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凸显的,另一位学者徐安琪通过分析上海与哈尔滨两地五十年间择偶标准的变迁也得出了1980年代以后经济取向越来越重要的相似结论。

集体经济时代致力于消除城乡差别、体脑差别与工农差别,无论是农村的工分制度下,还是城市的国企体制中,个人收入之间的差别并不大,因此对婚姻的物质要求并不高,而对个人成分政治因素有时更为看重。而在去集体化之后,在市场经济个人利益驱动与物质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个人的贫富差距拉开,对婚姻的物质要求才不断攀升,甚至有“婚姻商品化”的趋势,这才是老乡口中“娶老婆等于买老婆”背后深层次的含义。阎云翔在调查黑龙江下岬村时发现,1980 年代中期开始,当地彩礼逐渐由实物变成现金(当地称“干折”),对彩礼的要求变得更加“高档现代”,“单子上甚至包括像沙发这种刚刚在乡下流行开来的城市家具。有些要求,比如4套高档床上用品,完全超过了新婚夫妇的实际需要”。

另一方面,在城市进入较快发展而农村收入水平无法跟上的情况下,随着人口迁移与通婚圈的扩大,发达地区的婚姻开销即便是稳步增加,对落后地区来说也是突飞猛增,农村的婚费再涨也难以赶上城市,只要中间存在差价,女性就有进一步流失的可能,这是一种“双重涨价”。更何况如今在城市,工薪阶层因为没有房没有车而结不起婚的情况也很普遍,更毋宁说农村。刘燕舞在调查农村各地后总结:“南方农村越来越偏向于要求男方在结婚时到城镇或县城甚至市区买商品房,而北方农村则强烈倾向于男方在结婚时必须在村子里建好新房子。至于彩礼的节节攀升,南北均同。”

从1980年代开始,农村向县城看齐,县城向城镇看齐,在城市里买房、模仿城市的彩礼标准这一婚姻高消费现象在农村越来越具有合法性。在社会经济结构高度分化、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婚姻开销的几何级上升与婚姻资源严重失衡的双重挤压才是农村光棍群体突增的重要原因。

三、城乡差别下的出走,会带来出路吗?

农村的女性本来就少,农村的男性本来就穷,在流动人口数量仍在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农村光棍的情况可能会继续恶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82-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从660万上升到3.7亿 。人口的流动造成通婚圈的扩大,尤其是女性在“男高女低”的婚姻模式下更容易在农村传统婚姻圈外找到伴侣(30%左右),而男性中有80%的婚姻还依靠本地的传统婚姻圈来解决,这种非对称性的婚姻资源流动令农村男性可选择的婚配资源更少。(刘燕舞2001)这印证了婚姻市场的梯度理论,女性希望通过婚姻改变命运,因此倾向于找比自己条件更好的男性,因此最后在婚姻市场上剩下的就是最底层的“丁男”和最顶层的“甲女”。(Jiang,Sánchez-Barricarte 2012)

对于女性大规模离家外出打工与寻求婚姻,曾经的主流观念往往认为这是她们追求自我价值与人生美满幸福的重要方面,是女性勇于突破狭窄地域的束缚,获得解放的体现。而现在竟有一批“大局观”男性要求女性作为“性资源”留在农村解决光棍问题甚至服侍男性。

事实上,在前文的分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女性在农村地位不高,收入也不高;农村相比城市,又面临巨大的城乡差别,她们是严海蓉笔下的“双重廉价的劳动力”。正因为如此,农村女性才开始了向城市的流动,“背后是城市对现代性的垄断和农村的虚空化”。而这种基于性别差距与城乡差距下无奈的选择,却被曲解为“好逸恶劳”和“拜金”。

从经济上看,农村经济经历了集体生产消解,农业投入下降,农村经济让步城市发展的历史发展过程。在集体经济时代,工业化发展是为了减小城乡差别与工农差别,并且在1970年代后期,五小工业和农机工业已经开始反哺农业;国家统购统销的粮食中有三分之一是用于帮助缺粮农村。整个1950年代后期到1980年,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始终占总投入的10%以上,一度达到 17.6%(严海蓉2005)。而后来“三大差别”从主流话语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GDP”、“现代化”、“全球化”这样的字眼,与此相伴的是“经济转型”(Yan2008)。城市成为国家新经济部署的重点;吸引外资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模式(Punand Chan 2012);农村不仅国家投入在1980年代后期急剧下降到3.3%,并且在行政体制上也受制于城市发展的优先地位(市管县);过去由集体经济提供的福利、医疗与教育保障都消亡了(严海蓉2005);而城市重工业向轻工业发展的转向导致对农民工需求上升(Punand Chan 2012)。在农村经济不景气而城市发展欣欣向荣的巨大城乡差别下,城市的资本家只需提供微薄的工资与少许的优惠,便可以吸引大量的农民进城,从而进一步剥削与压迫他们。

与此同时,农村从观念上的高地与宣传的主体逐步沦落为“落后”与“愚昧”的代名词,而城市则具备“现代”与“文明”的优越地位(严海蓉2005)。主流话语经常用“低素质”来形容农民工。严海蓉指出“素质”这一词是由现代性话语建构出来的,用来刻画农民工缺乏教育、礼仪、品味等“文化资本”。当它成为农民工群体的标签,意味着城乡二元对立已经在人们的思维中根深蒂固。文中谈到一位工程师评论家政工“在农村她们养孩子就像养猪和养狗一样”(严海蓉2010b),正是这种意识的生动体现。在经济与观念的双重评判标准下,农村都没有出路,因此,农村年轻劳动力才会背井离乡。

从1982年至今,女性流动人口规模一直呈现上升趋势,2016年达到了48.3%。而流动人口性别比在2012年达到峰值111.9之后持续下降,2016年为107.2。在15-45岁劳动年龄区间,女性流动人口集中度更高,也就是更高比例的农村女性选择进城务工,这一方面是因为女性在完成义务教育之后继续升学的可能性低于男性,这从流动女性平均受教育以初中(45.08%)和小学(24.36%)为主就能看出(段成荣等2009),另一方面城市工作更偏好女工,工资低且更容易管理。这组数据再次验证了前文所述的生女价值不如男。

对于农村未婚女性来说,尽管来到城市仍然位于社会底层,尚有可能找到比自己条件略好的男性结婚。而对于农村光棍来说,位于婚姻梯度链条尾端的他们,即便去了城市仍然没有出路。

前文提到的相关报道中,牌坊村一个在深圳打工4年的青年回到家乡准备娶妻生子,因为外面交女朋友更难。“‘我们条件太差、太穷,想来贵州的女孩太少太少。要把女孩子骗过来也不是个好办法。’一些女孩一听说是贵州,第一反应就是:‘那里很穷吧?’”而回到家乡3年,他连一次相亲的机会也没有,因为村里几乎没有未婚的女孩。即便在城市里找到同样农村出身出来打工的老婆,也面临老婆逃跑、异地分居这样的状况。

一些言论认为农村光棍进城后,可以扩大社交圈、开拓视野、提高婚配的机会。可事实上,许多农民工进城后在资本的剥削与严格管控下,除了工作与休息,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谈恋爱;他们所能接触到的社交圈也很窄。可以想见,一个建筑工人白天工作,晚上睡集体宿舍,能接触到的都是同样位于底层、或许也没有结婚的男性。而潘毅所研究的跨国资本下的农民工(Punand Chan 2012),他们被当做机器连基本的生存权利与人权都无法保障,又谈何恋爱呢?

参考资料:

1、Hershatter, Gail. 2011. The Gender of Memory. Ch 5 Farmer.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Jiang, Quanbao, Sánchez-Barricarte, Jesús. 2012. “Bride Price in China: the Obstacle to ‘Bare Branches’ seeking marriage”. The History of the Family. Vol. 17. pp. 2-15

3、Kelkar, Govind. 1985. “Impact of Household Contract System on Women in Rural China”. In 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 Vol. 20. pp. ws39-ws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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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宋士云,“1949-1978 年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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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海蓉,2005,“虚空的农村,空虚的主体”,《读书》7;74-83

15、严海蓉,2010a,“‘知识分子负担’与家务劳动——劳心与劳力,性别与阶 级之一”,《开放时代》6:1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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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阎云翔,2006,《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 系 1949-1999》,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