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登福布斯女富豪榜第6,“亿万富姐”吴英狱中起诉离婚分割上亿债务

文 | 竹 里
“人的一生拥有的财富早已注定,如果一个人拥有了财富超过了所拥有的极限,那么他注定要付出代价 。”这是2008年因“非法集资诈骗罪”被逮捕的吴英写给家人的信上的一句话。
从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下午一审被判死刑,当时,只有28岁的吴英走过了极不平凡的3年。12年过去了,这位曾经引发舆论关注的“亿万富姐”传来最新消息,她在狱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已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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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在民事起诉状中称,被告周某某在没有和她离婚的情况下,跟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她与周某某离婚,同时对59794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平均分割。
相比吴英离婚的意愿,她的丈夫周某某的这一念头更为迫切。早在2012年、2021年周某某就曾两次起诉离婚,但最后均以撤诉告终。这一次,面对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厘清、无力缴纳诉讼等现实问题,吴英的离婚官司尘埃落定,恐怕不会那么容易。
300万元诉讼费能免交?
对于吴英而言,想要离婚,首要面临的一道坎儿是无力缴纳近300万元诉讼费用。因为,在此前的生效判决中,吴英已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东阳市法院据此规定,对应吴英提出的共同债务59794万元,要求吴英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298.9万元,否则将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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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吴英的情况,是否有可能免交诉讼费?目前,吴英的代理律师吕海波正在申请免交,其理由是,吴英至今已失去人身自由15年,长期无经济来源,又考虑到其诉求是双方分担近6亿元债务,不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吕海波认为,客观来讲,如果缴纳不了诉讼费就享受不了司法判决,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如果吴英确实无力交纳298.9万元诉讼费,不能因此剥夺她的离婚诉权,建议人民法院视情况让吴英减、免、缓交诉讼费。
名下财产未处置完毕
即便免交了诉讼费,吴英离婚案就能顺利进行了吗?
吴英在诉状中列举了自己与周某某的两处共有产权房屋以及本色公司的部分对外债务,并称二人共同债务为59794万元,要求法院对此进行均等分割。
尴尬的是,在吴英的刑事判决生效后,她和本色公司名下的财产就已进入处置环节,但至2021年处置工作仍在进行,至今未能处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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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浙江金华东阳市公安局公开拍卖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4套房产及屋内物品,起拍价2962.7万元。
据媒体报道,浙江省高院2012年5月公开的答记者问材料曾披露,吴英被扣押查封的资产主要有房子、汽车、珠宝、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内的物资等。
其中,房产包括在浙江东阳的房子89套(处)、在湖北荆门市购置的房子26套(处)以及在浙江诸暨的一处房产。另外,吴英还向杭州一珠宝商购进1.2亿余元的珠宝,部分在案发后被公安机关追回扣押。
公开报道显示,2021年8月,本色公司名下24套房产及屋内物品二拍成功,成交价为4712.7万元,溢价率高达近60%。
丈夫离婚意愿更迫切
吴英是浙江东阳人,职业技校毕业,从美容院发家。
1997年就读于东阳技校,一年半后辍学,改学“女子美容”。吴英与丈夫周某某2001年相识并恋爱,2002年6月登记结婚,二人未育有子女,后与周某某开美容院,随后辗转广东、浙江经营娱乐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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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登记处现场
2006年,吴英成立本色公司,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而周某某担任副董事长,曾负责本色公司的管理。当年,吴英以2亿元现金买下700多间商铺;500万元捐助东阳的光彩事业;两个月内在东阳开出12家大型实业。
年仅25岁的吴英曾登上福布斯女富豪榜第6位。而之前,她还只是县城某服务场所的小老板。2007年,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曾引起轰动的“亿万富姐”吴英的神话,一夜之间彻底破灭。
2009年,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吴英上诉后,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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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
直到2014年7月,吴英的刑罚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2018年3月,吴英刑罚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目前,吴英仍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周某某表示,其实最早的时候是吴英提出离婚,因为最开始法院判的是死刑,但当时他并没有按照吴英的意思去办,觉得这个时候提离婚不人道。
后来,吴英在2012年改判死缓,出来最起码也要几十年,周某某说,自己也要为以后的生活考虑,他提出离婚,结果吴英不同意,且因当时财产问题理不清楚,周某某便撤诉了。周某某未否认有关与他人结婚生子的问题,同时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之情。
资料来源:华夏时报、中国青年报、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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